问题:冬季雨林食物资源季节性减少叠加节前人员流动增多,人象相遇风险明显上升。江城县近千平方公里监测范围内,多群亚洲象活动频繁,部分个体从林缘进入村寨周边玉米地等农区觅食。节前返乡人口增加,夜间出行和农事活动更密集,一旦预警不及时,容易出现人员受伤、交通受扰、农作物受损等情况,既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也增加野生动物保护压力。 原因:一是季节变化带来食物压力。入冬后野外可食资源减少,象群为补充能量更容易靠近农田等高回报食源地。二是栖息地与社区空间交织。雨林边缘村寨与林地毗邻,象群活动廊道与村民生产空间重叠,接触概率随之提高。三是象群数量与活动范围变化带来不确定性。近期周边区域象群向江城方向活动,总体数量阶段性增加,监测对象更分散、研判难度更大。四是人类活动节律改变。春节临近,返乡聚集、走亲访友、车辆通行增多,“偶遇”概率上升,也更容易对象群造成惊扰。 影响:对群众而言,最直接的是农作物、房屋等财产损失,以及夜间出行和田间劳作的安全风险;对基层治理而言,预警、疏导、处置需要多部门协同,既考验响应速度,也考验信息能否及时传递到户到人;对生态保护而言,如处置不当,容易激化矛盾,诱发误伤、驱赶等行为,影响保护成效和社会认可度。需要注意的是,象群行为具有突发性和群体性,一次惊扰可能引发群体快速移动,风险随之放大,因此“提前预警”往往比“事后处置”更关键。 对策:当地以“监测预警+群防联动+风险补偿”构建综合防线。其一,夯实前端监测。监测员长期驻守巡护,按象群分布动态调配力量,跟踪足迹、粪便、取食痕迹等线索,配合无人机、热成像等设备,提高夜间和复杂地形下的识别效率,尽可能把预警节点前移。其二,强化联动处置。发现象群靠近村寨后,监测员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话、微信群等渠道提醒群众避让,并与驻地森林消防等力量协同,开展现场观察、隔离引导和交通提醒,减少围观和人为惊扰。其三,完善损失评估与补偿机制。云南自2010年起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由政府全额购买;发生损失后由保险机构按规定补偿。监测队长等受托人员开展勘察定损、测量登记,使赔付有据可依,也通过规范流程降低纠纷成本,稳定群众对保护工作的支持。其四,推进更长周期的空间治理。通过建设生态廊道、完善村寨周边防护设施、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与时序管理等措施,逐步降低象群对高吸引作物的依赖,并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实施动态管控,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风险管理体系。 前景:人象共生不是短期权宜之计,而是需要长期推进的治理课题。随着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进行,未来在栖息地保护修复、迁徙通道维护、社区共管和科普教育诸上有望获得更系统的政策与资源支撑。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也将为国家公园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可以预期,随着监测网络更精细、预警信息更直达、补偿机制更完善、社区参与更深入,人与象之间的安全边界将更稳固,共生也将更可持续。
当无人机盘旋的嗡鸣与象群低沉的吼声在雨林中交织,映照的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调整;从被动防御到主动保障,从单点监测到系统治理,江城县的实践表明,生态保护并非零和取舍,而需要更精细的利益平衡与风险管理机制。这条以日常巡护与协同治理铺就的共生之路,正在重新校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