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都知道,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的洪市法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块儿可是出了名的积极。在这个大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可没少遇上新难题。怎么把矛盾纠纷拦在事儿还没闹大的时候给解决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就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洪市法庭就通过一系列创新做法,给咱们提供了一个挺有参考价值的解决方案。 现在农村经济结构变化挺大,像土地流转、邻里吵架、家庭纠纷这些事儿变得越来越复杂。传统打官司那种老路子经常让人头疼:等个老半天,执行起来也难,双方还容易杠上。特别是那些涉及到感情、人情的案子,光靠判决书是很难真正让双方满意的。洪市法庭管的地方有不少乡镇,近几年调解成功率一直在往上走,但怎么才能让司法服务更深入基层治理体系呢?这就得琢磨琢磨新路子了。 面对这些挑战,洪市法庭深入分析了一下辖区的情况。发现能不能把事儿摆平主要看三点:一是老百姓对打官司这程序不熟悉,觉得费钱;二是有些纠纷扯不清感情事儿;三是农村熟人多,传统的调解资源还没被充分利用起来。为了破这个局,他们决定在工作机制上做文章。 他们先搞了个“法庭+调解队”的模式。把本地那些熟村情、懂乡理的村干部、退休干部、还有返聘法官拉进来组成队伍。这些人去现场跟法官一块儿勘查、勘察情况特别管用。有一次因为农田排水闹纠纷的时候,调解员用乡音乡情就把气氛给缓和了下来,最后双方当场签协议交钱了事。数据显示这个模式搞了以后啊,案件调解撤诉的比例达到了61%,平均结案时间也缩短到了21天。 对于那些离婚啊、分家之类的涉及感情的案子呢?他们还搞出了“先行调解+心理疏导”的新招。有一回审理离婚案子时发现当事人情绪特别激动、对立严重。法官马上安排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师来疏导情绪。经过心理老师一引导啊,当事人慢慢敞开心扉了,开始理性商量财产和孩子的问题。 这几招效果那是相当好:一方面非诉方式解决问题省钱又省事;另一方面在调解过程里讲法律讲道理还顺带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最关键的是这就把司法职能和社会治理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下一个阶段呢?洪市法庭还打算接着把工作做细:一是把调解队伍的专业范围扩得更宽一点;二是加强法律培训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三是利用信息技术搞数字化建设提升服务效率。这些做法肯定能让基层法庭在乡村振兴中起到更好的保障作用。 说到底基层治理就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嘛!司法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也是法治建设的必须要走的路子。洪市法庭的经验告诉咱们:只有跟着老百姓的需求走、机制创新一下才能让公平正义变得更有感觉、更实实在在的摆在大家面前。现在咱们国家正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刻呢!各地基层法庭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继续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治理路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