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6月29日,肖某看着某游泳馆贴出的游泳长训提高班广告,心里一动,马上跟工作人员谈妥了给女儿陈某报个3到5人的小班课,还特意指定了教练唐某。双方签了合同,约定课时费一节是45.8元,有效期一直到2026年12月31日,肖某当场就把5545元学费交了。可没想到后来游泳馆把教练换了两次,搞得陈某心里抵触不想学了。肖某要求扣掉11节课的钱退还余款,游泳馆拿合同里“不退不转让”的条款来挡路不肯退。肖某最后只好把游泳馆告到了法院。法院觉得游泳班这事儿跟教练水平密切相关,既然合同里写了指定教练,那就是重要内容。游泳馆擅自换人的做法违约了,于是判它把没消费的5041.2元退还给肖某。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2024年的6月29日,在校大学生王某某在网上跟某科技公司签了两份协议,一边是参加配音班的教育培训服务协议,一边是分期付款协议。他一共要分12期交学费,每期598.37元,加起来是7180.44元。这时候某科技公司又把这债权转给了一家保理公司。王某某在科技公司的引导下又跟保理公司确认了债务履行协议。 刚上了几节课王某某觉得跟宣传不符就想解约退款。但这家保理公司一直在催他还钱。法院看这份培训协议是跟人挂钩的很强人身属性合同,在僵持不下的时候应该允许王某某解约。既然培训协议解除了分期付款协议自然也没用了。法院也不想让当事人折腾太多心思。 在裁判文书里法院还说明白了一个道理:因为保理公司享有的债权基础都没了——那个培训协议早就作废了——所以他们也不能再找王某某要钱了。 预付式消费的坑确实不少。为了避免大家再踩雷还特意提了个醒。等到了3月15日记者翻了翻法院发布的7个案例里面全是关于文体培训、健身还有加油这些热点领域的事儿。 举个例子来说吧某加油站为了赚快钱回笼资金搞了个充值打折活动吸了几百号会员进来存钱多的好几万少的也有几百元。结果后来加油站生意亏空了资金链断了也买不到油了充值卡的用户连着好几天都加不上油了很头疼。 到了2025年1月加油站干脆停业还不退钱拖欠的会员充值款总数加起来超过了310万元。部分会员就去叙永县消委会投诉消委会马上联系了法院发现加油站不光欠我们这些预付卡会员的钱还有别的官司官司里面的财产都被法院查封了执行的事情也都要查清楚。 法院召集了好几个债权人坐下来商量最后决定把加油站的资产给“活查封”了让那些有能力继续经营的债权人出钱把加油站弄起来开业会员来加油的时候就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他们预先存的钱里扣一部分剩下的差额就付现金抵扣的比例慢慢调上去直到把他们存的钱全都变成实际的加油服务为止通过这个办法把230多位会员的难题给解决了。 再把时间拨回到2026年的12月31日那天所有的事情就都画上了句号到了这一年结束的时候也算是给大家一个交代了。 总结一下吧2024年的6月29日是个关键日子肖某报班肖某退钱王某某签协议王某某解约等等大事都在这一天发生了紧接着进入到了2025年和2026年直到最后的2026年12月31日才算彻底结束。 预付式消费的问题处理得好吗?反正通过法院的“活查封”办法算是把这事儿给搞定了;在培训领域有没有公道呢?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也是公正的;至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纠纷有没有得到解决呢?结果也是相当令人满意的所以说大家在消费的时候可得多长个心眼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