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的那种叫“明星脸”或者“IP形象”的网纱头套最近挺火的,好多人在电商平台和直播里买。这种产品就是用高精度的印刷技术,把国内外明星或者是有名的动漫游戏角色的脸印在透气的面料上,价钱从几十块到上百块都有,卖得不错。有些商家还推出了“来图定制”的服务,说是能按客户要求做成特定形象。在直播里,主播戴上头套展示,效果看着特别逼真,大家就用“搞怪道具”、“聚会娱乐”这些话来推销。后台摆了一大堆明星头套当背景,看着就很抢眼。商家虽然都在标签或者嘴里说这东西是用来“仅供娱乐”的,但这个理由到底能不能在法律上免责,法学界都在盯着看。法律专家说了,把别人的脸印在商品上公开卖,这就超出了个人合理使用的范围,变成了商业利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副教授孙瑜晨分析说,这种做法可能有多重侵权问题:第一,没经过同意就做、卖、公开载有别人清晰肖像的商品,直接侵犯了肖像权;第二,如果生产的时候因为省钱或者设计不好把脸弄得难看了,或者跟不好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还可能损害名誉权;第三,那些脸本来就是摄影或者美术作品,没有著作权人同意就复制发行也是侵权。那个“仅供娱乐”的说法其实藏不住它要赚钱的事实,也脱不了法律责任。法院以前也判过好多类似的案子,用别人的肖像做包装或者宣传的都赔了钱。比如在茶叶包装案里,法院就把整个生产销售链条上的四方都判了侵权要赔钱;还有个网上用演员头像做引流的案子,两家公司也被罚了赔了还得道歉。这些判决都说明,打着娱乐或者引流的幌子去做商业利用是违法的,后果很严重。现在数字经济和流量营销这么发达,人的脸或者形象值多少钱越来越清楚了,也更容易被技术复制传播做成商品卖。电商和直播带货虽然让买卖更快了,但也给侵权提供了方便。有的商家不懂法,总觉得只要有流量就行;有的消费者觉得好玩买回家,可能没意识到这其实是在帮侵权的人赚钱。要想不让这种侵权的事越来越多,大家得一起想办法治理。法律条文得接着完善,多罚那些故意乱搞或者老犯错的人;平台得担起责任去审核直播内容;商家要懂法不能乱碰别人的东西;消费者也得多学习点法律知识,别老买侵权的东西。“明星脸”头套卖得火这事儿看着像玩闹,其实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人格权和版权保护的新难题。娱乐也不能太过分了,创新不能踩在别人的权利上。只有大家都守法、尊重别人的权利,网络环境才能好起来,文化创意产业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