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行政执法中,如何处理好“依法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关键课题。现实中,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场景下可能出现裁量尺度不一、处理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既影响企业对合规边界的判断,也容易造成执法投入与风险防控不匹配。针对此需求,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完善制度供给的基础上,深入统一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标准,并通过公开典型案例释法明规,为企业划清合规边界,也为执法提供更可对照的操作指引。 原因:从监管对象看,经营主体数量大、业态更新快,广告宣传、网络经营、食品流通等领域风险点分散。轻微违法往往源于管理疏漏、信息标注不规范或内部流程不完善,并非主观恶意牟利。,区域市场高度一体化,企业跨市跨省经营普遍,若执法口径衔接不足,容易出现“同案不同罚”“一地合规、异地受罚”的感受,抬升制度性交易成本。基于此,长三角通过修订规定与发布案例,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五个裁量阶次进一步细化,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综合考量危害后果、主观过错、整改情况等要素,提升裁量的规范性和可预期性。 影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覆盖反不正当竞争、价格、食品安全、广告、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侵权等多个领域,突出“用案例把标准讲清楚”的导向。以广告合规为例,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某公司在官网等媒介发布“临床证明某镜片能有效延缓近视加深平均达67%”等内容。经核查,有关数据来源于临床试验论文,但广告发布时未注明论文标题、网址等引证出处,也未明确适用人群年龄范围等信息,违反广告法关于引证内容应标明出处和适用范围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数据来源真实、误导性较小,且及时撤除内容并补充完善标注,执法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并予以教育的决定。该案传递出清晰信号:对企业而言,引用科研或临床结论并非不可为,但必须做到来源可核验、范围可界定,避免“借科学之名行夸大之实”;对执法而言,重点在于推动企业及时纠偏、提升合规能力,把监管成效落在风险治理上。 食品安全领域同样强调“底线不松、尺度更准”。江苏溧阳一超市被举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海带零食,经查货值金额小、获利有限,涉案数量少,当事人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并主动销毁整改,且属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并予以教育,同时指导其完善盘点与记录制度,减少类似问题发生。该案表明,对轻微、偶发且已整改的情形,监管更注重纠错与预防;但对涉及食品安全重大风险、主观恶意明显或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仍将依法从严,形成“可宽不滥、该严必严”的边界。 在餐饮与网络经营场景中,许可事项变更不及时等问题较为常见。安徽铜陵一饭店因经营项目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许可被发现,其在店内制作并线上销售部分凉菜类产品。经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经营场所条件基本具备,发现问题后主动整改并依法完成许可变更,未造成食品安全危害后果。对这类程序性、轻微且可快速纠正的违法,依法适用不予处罚并予以教育,有助于将执法重点聚焦于真正的风险点和危害点,提高监管资源使用效率,也促使经营者形成“先合规、再经营”的意识。 对策:一是以统一裁量基准提升执法一致性。通过修订规定并以案例对照,进一步明晰“轻微违法”的边界、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减少裁量随意性,增强企业对规则的稳定预期。二是推动“处罚+教育+整改”闭环管理。对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案件,同步开展合规指导,帮助企业补齐制度短板,如完善广告审查机制、进销存台账、许可变更提醒、网络经营合规清单等,从源头降低再犯概率。三是强化跨区域协同与信息共享。长三角市场一体化程度高,执法标准衔接需持续推进,可通过联合发布、共同培训、案例互认等方式,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规则体系。四是坚持风险导向,守住安全底线。对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将风险评估贯穿执法全过程,对轻微过错依法宽容但不放纵,对实质危害依法严惩且把握适度。 前景:随着裁量规则进一步明晰并公开,企业合规成本有望从“反复试错”转向“按规办事”,执法也将从以个案处置为主,更多转向以治理提升为导向。可以预期,长三角在推动监管规则统一上的探索,将带动更多领域实现标准协同、程序衔接与结果可比,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更具操作性的经验。下一步,典型案例的持续更新、裁量基准的动态完善,以及与信用监管、综合监管的衔接,将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市场监管执法的目的不在于处罚本身,而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发布新修订的处罚规定和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更科学理性、宽严相济的执法体系,既坚持依法行政,也回应企业对稳定预期的需求。该做法表明,市场监管正在从单一“管制”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从“一刀切”转向“精准施策”。在新发展阶段,这种转变有助于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推广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