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七宝78岁姨母接回常州照顾,结果碰上了大麻烦。这位阿婆终身未嫁也没孩子,现在还

徐先生夫妇想把独居在上海闵行七宝、78岁的姨母张阿婆接回常州照顾,结果碰上了大麻烦。这位阿婆终身未嫁也没孩子,现在还得了帕金森病,根本走不动路,全靠请保姆伺候。每个月她那5000元的退休金都不够付6800元的保姆费,剩下的医药费和护理费还得靠他们两口子出。为了给老人治病,他们只好决定把阿婆接回常州养老,可卖房的事得先把监护权这块石头搬开。 张阿婆属于那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法典》里规定监护人得经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点头才行。可当徐先生向法院申请监护权的时候,卡在了居委会的同意书上。这主要是因为家里有八位兄弟姐妹,大多数都已经不在了或者联系不上,亲戚关系盘根错节。居委会也头一回碰上这种情况,为了守好老人的家产,硬是要法院先去查清楚其他亲戚的底细。这就把双方都给绕进去了:法院立案得有居委会的同意书,居委会又要法院的调查结果。 好不容易到了3月13日,居委会负责人跑上门去跟张阿婆聊了聊。虽然老人家说话含糊不清,但脑子还挺清楚的,她说愿意让徐先生来帮她办卖房的事儿。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的张玉霞律师觉得这种“法律跟现实脱节”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很常见。她以前见过类似的案子,老人就在漫长的调查过程中没了。居委会谨慎是对的——万一其他亲戚事后找碴子,或者监护人不尽责确实有风险。但张律师也强调说,居委会出了同意书并不代表撒手不管了,要是发现监护人虐待老人是可以撤销监护权的。 这个事儿说到底就是老龄化社会下的监护难题:家里老人没了自理能力,亲戚关系又那么乱套的时候,到底是该守着钱袋子不动弹呢?还是先把人接过去养老更要紧?徐先生他们懂居委怕担责的心情,可他们也着急啊——帕金森病不会因为手续慢下来就不治了。 现在大家还在等法院的调查结果呢。这场争夺监护权的仗打下来到底能怎么样?这得看制度有没有弹性了。要是法律条文非得跟现实对着干怎么办?也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先让人试着当监护人、再加强事后监管才是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