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生育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女职工产假期间基本生活保障与用人单位合理分担,直接影响参保群众获得感与制度公信力。奉贤区医保部门近日披露的一起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案件显示,个别参保人员为谋取不当利益,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事实骗领生育津贴,侵蚀基金安全底线。 经奉贤区医保部门通报,李某为本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24年12月,医保经办机构对其线上申领材料审核时发现异常:李某先后三次提交流产证明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多份证明在关键要素上存在逻辑矛盾,疑点集中、疑似伪造。医保部门随即启动核查程序,通过专业审核、信息核验等方式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深入验证。 核查结果显示,李某在2024年2月至9月期间,先后伪造上海市某医院及外省某医院涉及的流产证明材料,并通过线上平台三次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累计骗取金额12502.5元。鉴于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且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奉贤区医保部门依法将线索及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原因—— 从案件暴露的路径看,骗保行为特点是“材料造假、线上提交、反复申领”:一上,个别人法律意识淡薄,将社会保险待遇视为可钻空子的“福利”,以侥幸心理试探审核边界;另一方面,线上经办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对材料真实性核验、跨地区信息协查提出更高要求。该案中,李某利用不同地区医疗文书样式差异,试图以多次提交方式降低被发现概率,但最终在要素比对、逻辑校验环节露出破绽。 影响—— 骗取生育保险基金不仅直接造成基金损失,更会对制度运行带来连锁影响:其一,侵害守法参保人权益,挤占公共资源;其二,破坏社会诚信与公平预期,削弱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其三,诱发“跟风式”违规风险,抬高审核与监管成本。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社会统筹与单位缴费安排,任何以虚构事实骗取待遇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公共资金的侵占,必须依法治理、形成震慑。 对策——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相关处置表明了对欺诈骗保“零容忍”的明确导向。公安机关于2025年2月21日将李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2025年11月13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生育保险金12502.5元。 在经办监管层面,案件的成功查处也说明审核环节仍是守护基金安全的重要“闸门”。奉贤区医保部门表示,将在推进服务便民化的同时,强化精细化审核、数据比对、跨区域协查等机制建设,提升对异常申领、重复申领、材料要素矛盾等风险的识别能力,推动“事前提醒、事中拦截、事后追责”闭环治理。对社会关切的举报渠道,医保部门也鼓励群众依法依规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前景—— 随着医保经办线上化程度不断提高,基金监管正在从“人工抽查”向“规则校验、关联比对、协同核验”延伸。可以预期,未来对生育津贴等待遇申领的审核将更加注重全流程留痕、跨机构信息互认与异常行为画像,形成技术手段与法治手段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同时,持续加大典型案例公开力度,有助于强化社会警示、推动诚信申领成为共识。对触碰法律红线者,除追缴退赔外,还将面临刑事追责等更严厉后果。
社会保障基金安全事关重大,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此案既反映了法治威严,也为完善医保监管提供了实践经验。随着技术升级和社会共治体系的完善,医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公平性将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