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持续扩大,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运司机等城市运行和民生保障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劳动组织方式、用工链条和管理手段的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也出现新的情况和挑战。围绕社会关注的劳动强度、收入稳定、职业伤害和规则透明等问题,全国总工会以三年行动为牵引,同步推进建会入会、集体协商和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制度性做法。问题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存劳动关系形态多样、流动性强、组织化程度相对不足等特点。一些劳动者在接单规则、考核机制、申诉渠道各上话语权较弱,发生纠纷时维权成本较高;同时工作场景分散、职业风险叠加,对便捷的公共服务和救助保障需求更迫切。尤其是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的制定与调整,直接影响接单量、收入结构和休息安排,已成为权益治理的关键环节。原因于,一是产业组织方式变化快,平台企业跨区域经营、分支机构多,工会组织覆盖和服务触达客观上存在难度;二是用工合作链条较长,平台、加盟商、合作企业等多主体并存,责任边界需要更清晰的制度安排;三是部分行业竞争激烈,仅靠市场调节难以兼顾效率与公平,需要通过协商机制和社会共治更好平衡各方利益。基于此,推动组织覆盖、制度协商与公共服务联合推进,成为破题方向。影响层面,最新进展显示,组织化和协商机制建设正在加快落地。全国总工会介绍,三年来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073.6万人;在平台企业建会上,已实现12家头部平台企业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建会全覆盖,7家重点平台企业重点城市的分支机构建会全覆盖。围绕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此重点,15家平台企业开展协商并签订集体协议,覆盖超20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同时,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推动近3000家地方性平台企业或分支机构开展协商;快递、外卖、货运、网约车等行业(区域)集体合同签订3576份,覆盖平台及其用工合作企业1.32万家,其中头部快递企业全网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和全网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100%。这些数据表明,面向新业态的规则治理正在从“个体应对”转向“制度协商”,有助于稳定劳动者预期,推动企业规范管理和行业良性竞争。对策上,全国总工会近年来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地并重,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指引,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平台企业工会工作指引等,并设立对平台企业十大支持项目,推动平台端、行业端、区域端联动发力。组织建设上,全国已建立市、县级新业态工会联合会超过1.2万家,并通过选派机关干部赴平台企业蹲点等方式提升工作针对性。服务供给上,各级工会优化阵地和项目布局:建设工会驿站近18万个、“司机之家”等1万余家;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接听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电3.43万通。关爱活动方面,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56万人次,“工会爱心餐”发放2200万人次,“工会移动体检”服务70万人;工会职工互助“专项意外伤害保障”参保约247.8万人。数字化服务方面,有关平台实现服务一键直达、智能响应、随时线,继续降低服务获取门槛、提升响应效率。技能与发展支持上,通过推出面向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课程,在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增设网约配送员赛项,并将“求学圆梦行动”扶持资金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倾斜,持续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和能力提升机会。前景判断上,随着新就业形态持续扩容、劳动者结构更加多元,权益保障将更依赖制度化协商、精细化治理与数字化服务的协同推进。下一步关键仍在于把协商机制做实做细,提升集体合同的可执行性和覆盖面,推动算法规则更透明、申诉渠道更畅通、职业伤害保障更可及;同时推动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与行业组织形成更稳定的协同治理框架,促进劳动者权益保护与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向推进。
新就业形态的出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现实需要。全国总工会三年来的实践表明,通过完善组织体系、推进集体协商、优化服务阵地、创新工作方式,可以新就业形态领域建立更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目前有关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仍需在深化集体协商制度、扩大工会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诸上持续推进。只有不断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变化,才能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更加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