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洛杉矶联邦法院搞了个大动作,判了一个1996年的《通信规范法》第230 条款难以涵盖的案子。

美国洛杉矶联邦法院最近搞了个大动作,判了一个1996年的《通信规范法》第230条款难以涵盖的案子。洛杉矶联邦法院给Meta、YouTube、Snapchat和TikTok这几家社交媒体巨头贴上了标签,说它们设计的算法让人上瘾,得对用户的身心健康负责。这次闹出来的赔偿金额高得吓人,Meta要掏210万美元,YouTube的母公司谷歌也得给至少90万美元,两家加起来总共是300万美元。这对这个行业来说可是个很大的冲击。 原告是个20岁的姑娘叫凯莉,她从6岁开始刷YouTube视频,9岁时又开始用Instagram这种图片分享软件。她说自己长期沉迷这些平台后,患上了严重的焦虑和抑郁,还导致身体变形和认知障碍。法庭听了她说的情况,觉得很有道理。这个案子陪审团是由12个人组成的,他们投票的时候10比2赞成判Meta和谷歌有过失,没尽到保护未成年用户的责任。陪审团还特别提到,这些平台用的“无限滚动”、“推送通知”还有“自动播放”、“美颜滤镜”,这些功能就像把人困在里面一样。 原告的律师团队把这些设计比作是“数字赌场”,故意让人上瘾,特别是对青少年特别有吸引力。律师马克·莱尼尔强调说,这些平台通过工程手段确保用户没法把手机放下,这才是让人上瘾的核心原因。这个判决打破了以前科技公司总能躲在《通信规范法》后面避责的老规矩。加州法院接下来还会处理另外两起类似案件,可能会彻底改变互联网公司的运营方式。 除了Meta和谷歌外,Snapchat和TikTok在这个案子开打之前就已经私下和解了。法律专家分析说如果这样的判决越来越多,科技行业可能会像烟草业或者制药业一样面临大规模集体诉讼的危机。Meta声明说尊重但不同意判决结果,正在评估下一步该怎么打官司。谷歌发言人何塞·卡斯塔涅达也表示不服气,他觉得YouTube是流媒体平台而不是社交媒体,这个判决搞错了根本点,公司准备上诉。 这场官司反映了数字时代社会对科技伦理的反思,它的最终结果会一直影响着全球互联网的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