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关系千家万户“钱袋子”,也是基层治理能否顺畅运转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住宅小区数量增长以及业主自治水平参差不齐,物业服务领域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显示,近三年中山两级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2245件,民商事案件中占比超过10%,案由数量位居第二。案件结构中,公共收益管理引发的争议较为突出,集中表现为账目不透明、归属难界定、核算难验证等。 问题:公共收益收取与使用不规范,透明度不足。 在部分纠纷案件中,停车位等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未能进入规范管理轨道:未按规定设立公共收益独立账户、未建立独立账簿、收支凭证缺失或不完整,甚至出现以个人社交账号收取、再以提现消费、手机充值、大额转账等方式混同使用的情况。由于资金流向碎片化、凭证链条不完整,后续即便启动鉴定评估,也可能面临难以精准核算的现实障碍,导致权利义务难以清晰确认。 原因:制度落实与监督链条仍存薄弱环节。 从法律规定看,《民法典》明确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归业主共有,方向清晰。但在落地层面,仍存在几上掣肘:一是部分物业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合规意识不足,存“图方便”“怕麻烦”而不按规定独立核算的现象;二是业主大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能力不均衡,信息获取与财务监督手段相对有限,导致发现问题、固定证据的成本较高;三是公共收益涉及项目多、周期长、资金流动频繁,若缺少统一规范、数字化留痕和刚性约束,监管容易出现“看得见规定、看不清账目”的落差;四是在一些小区,物业更替、资料交接不规范,也会加剧历史账目沉淀与责任界定困难。 影响:侵害业主权益,放大治理成本。 公共收益管理一旦失范,直接损害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财产权益,容易引发对物业服务质量与诚信的质疑,进而演变为群体性争议。对基层治理而言,这类矛盾特点是“高频、易激化、牵涉面广”:不仅增加诉讼与调解压力,还可能影响业主委员会运转、社区公共事务协商以及小区整体秩序。对市场环境而言,少数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会扰乱行业形象,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空间,形成不良示范。 对策:司法建议推动部门联动,制度与技术同步补强。 针对案件暴露的共性问题,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的司法建议书》,围绕“从源头堵漏洞、从机制促公开、从渠道保维权”提出针对性建议,包括督促物业企业开设公共收益独立账户并定期公示收支明细,强化法治引导与财务制度建设,整合投诉平台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中山市住建局在复函中明确了改进举措,突出“规则刚性化、流程闭环化、信息可视化”。在制度规范上,印发《关于做好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开工作指引》,对公共收益独立开户、资金全额入账、支付环节“双签”等作出明确要求,强调将公共收益纳入可核验、可追溯的管理链条。信息化建设上,升级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新增公共收益公示模块并接入微信端,推动业主便捷查询收支明细,以技术手段降低信息不对称。法治宣传上,通过政务平台设置普法专栏,结合典型案例梳理纠纷症结,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提升业主依法维权意识。维权渠道上,建立“48小时响应—7日办结”闭环机制,整合12345热线、手机APP等渠道,在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推广监督二维码,推动诉求受理更及时、处置更透明,并公开镇街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前景:以公开透明促信任重建,以规范经营促行业提质。 从治理趋势看,公共收益管理将从“靠自觉”转向“靠制度、靠数据、靠监督”的综合约束。独立账户、全额入账、双签支付与线上公示的组合拳,有助于把资金流置于“阳光下”,降低争议发生率;闭环处置机制则有助于把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下一步,若能在全市范围持续推进标准化账目模板、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并推动业委会培训与专业支持常态化,公共收益“说不清、算不明、追不回”的局面有望逐步改善,物业服务纠纷也将向源头治理和预防治理延伸。
公共收益管理不仅是物业行业的具体业务,更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中山市通过司法建议与行政监管的联动,构建起账户独立、信息透明、维权便捷的管理体系,既保障了业主权益,也规范了市场秩序,为构建和谐的物业关系打下基础。这个实践表明,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创新与跨部门协作,能够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推动城市管理向更规范、透明、人性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