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想带孩子去哈尔滨看雪,却被加班绊住了脚,北京市朝阳区某科研单位的职工祝里说,这两年来他一直没办法兑现这个愿望。单位领导解释,大家都爱在七八月扎堆休假,春节前项目结项的事特别多,再加上快过年了没什么必要,“孩子太小暑期人多,怕闹僵就先算了。”祝里的烦恼并不是个例,不少职工都表示能不能休假全看单位脸色。 尽管劳动法和相关条例早就给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但实现起来并不容易。北京市海淀区某餐厅的店长林洋说,为了工作不休年假的员工能拿每天200元的补助,“虽然觉得低但也只能接受。”李曼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干了五年了,明明规定每年有5天假期却从不敢提,“每天都在拼命干业绩,连婚假都不敢休。”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院长赵忠觉得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休假可耻”观念和对加班的错误看法。“工作和生活要平衡好,这才是高质量就业的关键。”他强调带薪休假不是额外要求,而是和工资一样重要的法定权益。2008年施行的条例里说得很清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休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10天;满20年的休15天。单位实在忙不过来不能安排休假的,得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 赵忠认为这次修订重点不在于添加新规矩,而是要把现有规定落到实处。“人社部门不能光是等别人投诉了才去查。”他建议各地统计一下实际享受假期的比例、没休的补偿情况,把这当成民生发展的硬指标写到政府报告里。“对那些既不让休也不赔钱的企业,要责令他们限期改正、追缴赔偿金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法研究室的副主任王天玉觉得光靠强制要求不行,得让中小微企业有个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不能光让企业掏钱,政府得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来帮他们分担休假的成本。”他还提到中小学春秋假政策推行的时候可以和职工的休假政策衔接上。 比如2月初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里就提出要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江苏省也把这两项工作列为2026年的重点任务之一。“这样家长就能安心带孩子出去玩了。”赵忠说,“这既能解决大家‘孩子放假家长难休’的痛点,又能拉动消费、分流旅游高峰的客流。” 截至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表态要推动条例修订了。“必须得靠制度与监管的保障,”李桂杰作为记者也提到了这个问题,“让带薪休假真正变成实实在在的福利才是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