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聊聊古代的事儿,咱们从生下来那会儿开始说起。孔子老早就说过,“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这就好比给大家递了一把尚方宝剑。女孩一出生,哪怕是大户人家的张府小姐,那待遇也跟男孩差远了。王张李氏这号人物根本没名字,连个姓李的都不叫,去世了还得挂在王家门楣底下留名,叫“王门李氏”。 男孩一落地,那是要抱上床的;女孩顶多就在地上躺会儿。要是家里实在穷得揭不开锅,直接扔水里淹死的都有。谁让生不出儿子是负资产呢?汉章帝还专门下过“胎养令”,奖励生男孩、优待生男孩,搞得大家都觉得生了闺女是亏本买卖。这种想法害苦了班昭、宋若华这些女人。她们明明是女人却写文章压迫女人,像长孙皇后写《女则》、宋若华编《女论语》,全是教女人怎么当木头人。 等到四五岁大了,就得开始裹脚了。把骨头硬掰断缠起来才算完事儿,脚疼得受不了也得忍。这还不算完,走路还得走“柳叶步”,两条腿膝盖并在一起像丁字那样跪坐着练。要是没练好被长辈拿竹板拍膝盖那是常有的事。就连本来还挺能干的张府小姐,裹了小脚之后连地都跑不动了。 嫁出去也没好果子吃。宋若华说的那些“七不”规矩真挺吓人的:不回头、不掀唇、不动膝……这一套一套的规矩把人都捆死了。要是违反一条,一辈子都得背个失德的名声。朱熹那一套更绝:丈夫死了就得抱着灵牌完婚改嫁还得饿死不可。这就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要是老公死得早更是悲剧。清朝有个叫王张氏的人守了七十九年寡才去世。她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那座贞节牌坊和王家门楣底下的“贞洁”二字。这时候要是有人问那些裹脚的女人想不想裹?答案肯定是愿意的。因为在她们看来裹了小脚才是美德才是荣耀。 等到去世了还得借夫姓留名。生前是别人的附属品死后还得在墓碑上写“张府赵氏”“王门李氏”这种称呼。这套制度简直把女性给彻底边缘化了连墓碑都没她们的份儿。 程朱理学那一套理论更是把女性推向了绝境。有人问如果寡妇饿死怎么办?程颢说那是天命;朱熹说改嫁更不值钱连饿死都不值得同情。结果有的女人就真的抱着木牌拜堂活成了殉葬品。 这一套套的规矩从出生到入土把女性套了个严严实实。没名字、没选择、没未来唯一的活路就是嫁人哪怕嫁进了深渊也得忍着受着。 千年过去了“小脚”成了博物馆的标本“贞节牌坊”只剩几块砖头了;但你要是仔细看今天重男轻女的阴影还在角落里躲着呢。咱们得记住她们的痛啊毕竟历史不会原地踏步忘记才是最大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