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这部小说里写了很多角色,比如北京城里住着的宝玉和黛玉。我经常会随手翻开这本书,有时候甚至在香山脚下都带着它。《红楼梦》就像个说明书,教人过日子。 我觉得这本书最厉害的地方,不在于它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而是那些细碎的生活细节。比如说,你看贾宝玉整天给林黛玉倒茶,或者是王熙凤用泼辣劲儿打理家务,这些才是主角。我有时候把书拆开读,先看宝玉,再看黛玉,最后把所有角色拼起来,就变成了我自己的样子。 每一次读这本书,感觉都不一样。小时候我只觉得宝玉和黛玉整天黏在一起挺幼稚的;长大一点就觉得王熙凤太厉害了,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能管三百口人;现在回头看,连贾瑞和薛蟠那种大坏蛋都让人有点可怜。这就是人生的草稿本嘛,每次修改都像是在改结局。 书里写了句特别普通的话:“莫失莫忘,不离不弃”。现在的人哪有这么坚持啊?两步路变成长途旅行,一封信变成朋友圈里的问候。心里的荒凉感就上来了。所以我们就在文字里找安慰,把自己的孤独放到别人的故事里。 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总替宝玉着急,让他去追黛玉;后来我懂了王熙凤也有难处,她那股狠劲其实是为了保护自己;再后来就连那个叫智能的尼姑、还有浪子柳湘莲都让人看得心里酸酸的。作者其实挺悲悯的,他不会嘲笑任何人。 这本书里很少有纯粹的坏人。贾瑞猥琐又邋遢,但在大雪天里他也会冻得发抖;薛蟠虽然暴躁得像头野兽,可他也会在妈妈面前撒娇。曹雪芹用同样的笔墨写每个人的痛苦。 到了最后我才明白:《红楼梦》其实把所有人的结局都写在开头了。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就像是路标一样告诉你:人生就是荒唐的事儿。 不过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嘛。当我登上北京香山的时候突然觉得:落难的时候听不到什么高雅的诗朗诵,耳边只有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和小贩锅里的粥香。 《红楼梦》不是读完就扔掉的东西。它像盏灯一直亮着——灯油是眼泪流出来的火,灯芯是叹气声做的,火光就是共情带来的温暖。 所以我带着这本书上路:去爱人、去失落、去和解、再继续赶路。书页可能会旧了,字墨也会淡了,但那盏灯永远在心里头亮着——它提醒我:别老琢磨结局是什么样的,只要愿意翻开下一页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