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40 多万的债,竟只卖600元!这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连那边,最近闹了个大新闻:有套市价超过150万元的房子,居然只卖600元!这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欠了40多万元的债没还,名下又没啥财产能拿去执行,债务人唐某就把这套好房以极低的价格转给了自己儿子。不过呢,自以为聪明的唐某,这套金蝉脱壳的把戏被律师给戳穿了。大连中院最近对这个案子做出了终审判决,把这处房产转让的行为给撤销了,还让他给债权人赔了5万块钱的律师费,算是给那种想低价转移财产逃债的人提了个醒。 说到这个案子,时间线得从2022年5月说起。当时唐某找一家公司借了40万块钱,说好到期还钱,可后来就一直拖着不给。到了2025年1月,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本金加利息一共要还55万多。可到了这个时候,钱还是一分没到账。债权人委托了北京瀛和大连律所的张荣君律师团队去申请强制执行。结果一查,银行账户里是空的,唯一有价值的房产也早就被其他债主给封了,看来是没戏了。 就在大家以为没希望的时候,律师团队发现了一条关键线索:唐某30岁的独生子唐小某名下居然有一套位于大连闹市区的118平米高档住宅,市值超过150万!一个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哪来这么多钱?律师马上怀疑这是有人在搞鬼,于是赶紧去查资料。果然发现这套房子是2015年唐某自己买的,结果到了2024年2月(这时候债还没还清呢),唐某和老婆就把这房子以600元的价格转给了儿子。 拿到证据后,张荣君律师立马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转让。一审的时候法院却没支持,理由是没查清楚唐某到底还有没有别的财产可执行,还说唐某夫妇在庭上愿意拿别的财产抵债。结果一审就驳回了诉讼请求。 律师团队不服气上诉了!2026年3月6日(就是这个月),大连中院改判了!二审法院认定2024年2月这次转让就是在逃避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笔买卖。 最后法院判决:撤销之前的一审判决;把房子的产权重新登记回唐某夫妻名下;还得让唐某出5万块律师费和1625.15元的保函费。张荣君律师说这次诉讼很有典型意义:当债务人想“金蝉脱壳”恶意逃债时,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大家以后遇到这种事千万要注意取证及时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