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经营烟酒店被罚款18万,很多人犯同样的错误

大家注意了,最近有个紧急消息要提醒大家!广西百色有一家烟酒店被罚款18万,很多人还是在犯同样的错误。覃女士在那里经营烟酒店,以前一直从烟草局批发香烟。可是这次,烟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来检查,认定覃女士属于无证经营。 事情是这样的:覃女士的孩子上大学了,她自己就没工作了。为了给家里增加收入,她让丈夫傅某从刘某手里买了一家烟酒门市来经营。期间,烟草局工作人员多次告诉她要去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覃女士都没去办。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说她没有依法申请许可证,还冒用别人的名义批发香烟。 根据《烟草专卖法》,没有许可证就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经营,并没收违法所得还要罚款。《烟草专卖法》还规定,如果违法经营总额在20%到50%之间的话就要被罚款。这个案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法律规定给覃女士没收了违法所得,又把经营总额的30%罚了下去。 覃女士不服气,向法院起诉了理由有四点:第一点是她和刘某转让门市时就包括了烟草许可证,否则转让费不可能那么高;第二点是烟草局知道她没证还是安装购烟软件卖烟给她;第三点是等她经营两年才处罚;第四点是获利6万多结果罚了12万多太严重了。 可是一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我们国家对烟草实行专营管理,许可证不能转让给别人。所以刘某给傅某转让烟酒店的时候不代表许可证也给了傅某。行政许可必须按程序办理才能生效。即使烟草局卖给傅某一些东西也不代表批准了许可证。 虽然烟草局违规卖给傅某一些东西但并没有批准许可证,傅某自己也有责任没有及时办理许可证。 法院最终认定傅某无证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合理依法判决驳回傅某的诉讼请求。 这个消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经营烟草一定要小心谨慎要持证合法经营不能心存侥幸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