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新网报道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微博公布了消息。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后,对四川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此前,崔保华的案子已经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这次给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崔保华的案子之所以被送到昆明办理,原因是他曾在四川省政协和遂宁市委任职。崔保华在担任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以及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给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了巨额财物。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把这个案子指控为受贿罪并追究了他的刑事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给被告人崔保华告知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崔保华也接受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