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还有1907年的那几条条约都是在那个时候定下来的。大家都知道,柬泰边界联合委员会(JBC)一直都是按照这些老规矩来办事的。这次事情出在泰国参议院特别委员会那边,他们有个想法要废除那个《2000年谅解备忘录》(MOU 2000),这个备忘录可是在联合国秘书处都已经登记备案的法律文件。柬方觉得这种做法太不靠谱了,简直是拿国内的法律或者别的什么理由当借口,单方面把已经生效的协议给废掉。他们还给泰国提了个醒,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2条第2款的说法,涉及到边界的条约是不能拿“情势根本变化”当理由来终止的。 现在两边的技术人员还在边境上忙着呢,一边实地测量一边设立临时界桩。咱们已经确认了74根历史界桩的位置,还修好了旧的界桩,这些都是实打实的进展。如果这个备忘录被单方面废掉了,不光是违背国际法和“既得边界不可变更原则”,更是把好不容易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都给破坏了。这样做肯定会严重阻碍双方通过和平途径解决争议,对构建一个稳定、和平的边境环境没好处。柬埔寨也说了会继续坚持用和平方式处理问题,只要泰方愿意合作,咱们就能继续推进测量和划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