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协委员建言县域法治升级 以制度创新护航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县域法治建设是全省法治建设的基础。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先行地,浙江的县域法治建设尤为重要。省政协委员吴卡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针对当前县域法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系统性建议。 浙江县域法治建设已从"全覆盖"向"提质效"转变,但仍存在明显短板。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类型县域的法治建设水平差异较大;各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畅;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不足,人才流失现象普遍;法治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还需提升。这些问题制约了县域法治建设效能的提高,也影响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整体推进。 为此,吴卡提出了四上对策。 一是构建全域均衡的法治发展体系。实施县域结对帮扶机制,选派"首席法治顾问"驻点指导;针对山区县、海岛县、产业强县等不同类型县域,制定差异化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整合乡镇法治资源,打造"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让群众获得更便捷的法治服务。 二是健全协同联动的运行机制。构建县乡一体化的行政行为审查体系,推行提级审查与联合审查机制;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建立行政行为全周期法治监管数据库,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全方位监管;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高行政争议的诉前化解率,减少行政诉讼压力。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镇法治审查员专职化,改善基层法治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推动省级优质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深化高校与地方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常态化专业培训;健全绩效考核与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基层法治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升级省级合法性审查系统,开发人工智能审查功能与专项案例库;推广"法治+产业"数字化应用,为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合规指引与风险预警;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法治服务与宣传内容的精准推送。 这四方面建议形成了县域法治建设的"四位一体"格局,提高县域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和效能。

共同富裕需要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作支撑。县域法治建设向"提质效"迈进,关键在于把资源配置做得更均衡,把运行机制理得更顺畅,把专业能力建得更扎实,把数字赋能用得更深入;以法治的确定性对冲发展与治理中的不确定性,才能让改革成果更好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