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执行难"顽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制度创新破题。
在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发布的《十条措施》直指执行环节中的结构性矛盾:立案审判与执行脱节、保全措施适用失衡、困难群体权益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
分析显示,执行难问题根源在于司法流程的碎片化。
传统模式下,立案、审判部门侧重程序完结,执行环节被动承接,导致约30%案件因前期工作疏漏陷入执行困境。
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建立"全程治理"思维,要求各部门将权益兑现作为共同价值目标。
《十条措施》的创新性体现在三个维度:在权益保障方面,明确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免担保保全,建立困难群体司法救济快速通道;在营商环境建设上,首创涉企保全"双评估"机制,既审查法律要件又评估经济影响,严禁超标的查封;在制度设计层面,推出全国首个"执破"专业团队建设标准,推动执行与破产程序无缝衔接。
值得关注的是,湖北高院首次将"反向审视"机制制度化。
通过执行环节发现的问题,倒逼立案审判环节改进,形成"一案一建议"的闭环反馈系统。
数据显示,试点法院采用该机制后,裁判文书可执行率提升17个百分点。
法律界专家指出,该改革具有示范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认为,湖北方案突破了传统执行改革的单点突破模式,通过构建"立审执责任共同体",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了可复制的综合治理样本。
按照规划,2024年底前该省将完成三级法院协同机制建设,执行到位率目标设定为同比提升20%。
执行难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链条进行系统性改革。
湖北高院推出的十条措施,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完善、责任明确等多方面举措,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制度化的解决方案。
这一探索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效率,更重要的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随着这些措施的深入推进,湖北法院系统有望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