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驳斥《黎智英被判处死刑》

近日,中国驻香港外交部驻港公署的一位发言人,给《华尔街日报》写了一封信,驳斥该报关于黎智英案件的一篇社论。在2月9日,也就是黎智英被判处20年监禁后,《华尔街日报》立即发表了一篇题为《黎智英被判处死刑》的社论。发言人表示,这篇社论显然是在早有准备的情况下写就的。 社论内容歪曲事实,充满偏见,严重误导了公众。发言人强调,美国报纸无端臆测中国和香港的情况,与现实相差甚远。标题党和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的时代已经结束。发言人指出,《华尔街日报》将20年监禁等同于死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发言人认为,黎智英是罪有应得,被判20年刑罚是大快人心。香港在1993年就正式废除了死刑,《华尔街日报》更应该关注美国法院的判决案例。 发言人还强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身份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者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香港社会市民、媒体以及外国领事官员在黎智英案件庭审中密切见证了整个过程,完全公开透明,并没有不公之处。 对于那些认为这次判决是香港被北京统治的说法,发言人指出这是对“一国两制”制度存在严重误解。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任何试图脱离“一国”的行为都将触犯国家安全底线。 此外,发言人提到了2025年香港经济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亮眼成绩,无需再重复这些数字。发言人也回应了一些媒体认为囚禁黎智英会招来非议的观点。中国人从不惹事也不怕事,依法惩治黎智英是正确无误的。 总之,发言人在信中驳斥了《华尔街日报》关于黎智英案件的观点和对香港现状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