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给省里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最高能给到一个人一个月800元。之前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印了个方案,把这个事定下来了。补贴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常住云南的60岁以上老人,他们的身体状况得是中度、重度或者完全失能才行。怎么算常住呢?户口在这儿,或者有居住证都算数。要是已经在吃低保、或者拿了特困人员供养金、又或者享受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的服务,这次就不重复算了。 这钱能花在哪些地方?家里和社区的服务都行,比如帮忙做饭、洗澡、打扫卫生、出门看病、做康复护理,还有白天去社区养老机构歇歇脚。要是想去养老院住久一点或者临时托养个几天也没问题。 具体怎么发?主要是通过民政部那个叫“民政通”的平台发电子消费券,按自然月一个月一个月地往审核通过的老人实名账户里打。这些券只能在那些信誉好、愿意参与的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里用。 在花钱的时候有个比例规定:在养老院里长期照护或者短期托养的消费,按40%抵扣,上限是800元一个月;在家里或者社区做服务的消费,按50%抵扣,上限也是800元一个月。另外,如果因为这次评估花了钱做检查,最高100元也能给全报销了。 想领钱的人或者他们的代办人可以直接在“民政通”上填资料申请。农村偏远地方不方便的话,乡镇和村里的服务中心也能帮着面对面指导。评估工作得按国家的标准来办。如果以前12个月里已经被评过中度以上失能了,找县级民政部门确认一下就不用再重新评了。 第一次申请要是批下来了,“民政通”会在5个工作日里把当月的电子消费券发下来。这券有效期就一个月,当月发当月用,过期就作废了。 老人可以自己选想用哪家服务机构和什么项目。结账的时候只要付自己该掏的那部分钱就行了,系统会自动用电子券把政府补的那部分给扣掉。 (记者 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