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重拳整治市场恶性竞争 司法路径明确规制垄断与不正当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系统阐述了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破除"内卷式"竞争的司法举措。

这一表态反映出当前我国市场竞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体现了司法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动担当。

"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障碍。

这种竞争形态表现为企业之间陷入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相互压低价格和利润空间,导致整个行业竞争水平下降。

从知识产权司法视角分析,这一现象的成因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垄断行为为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温床,创新投入不足使企业难以通过技术进步实现差异化竞争,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技术秘密侵权、"挖人"等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混乱。

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以来,在整治"内卷式"竞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

该法庭在66起案件中认定构成垄断,其中2025年就有15件,充分说明司法规制力度在不断加强。

同时,法庭发布了34件涉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其中25件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更是为竞争行为划定了清晰的司法"红绿灯"界限。

在创新保护方面,知识产权法庭积极适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有效打击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引导市场竞争从单纯的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和创新竞争转变,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获得竞争优势,而非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利益。

面向未来,知识产权法庭将在五个方面深化整治工作。

首先,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的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市场被少数企业垄断而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其次,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恢复市场的良性竞争生态。

第三,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壁垒。

第四,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激发企业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第五,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通过定期发布裁判规则和司法指引,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庭将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机衔接。

依法受理和裁判反垄断执法后继民事诉讼,同时将民事诉讼中发现的垄断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反垄断执法机构,形成执法司法的合力,构建起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立体化、多层次防控体系。

整治“内卷式”竞争,关键不在“压制竞争”,而在“提升竞争”。

以法治方式划清竞争边界、保护创新成果、打击不正当手段、纠正垄断与行政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才能让价格回归真实信号、让创新成为核心变量、让市场在统一规则下优胜劣汰。

面向未来,只有把公平竞争与创新激励两条主线贯通起来,才能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夯实制度基础,推动经济发展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