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把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炜受贿案公开宣判

12月24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把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炜受贿案公开宣判了,他被判了十年六个月。法院说,曹炜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利用自己在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事务部总经理,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还有东浩兰生集团总裁、董事长等位置上的便利,帮别人办事收了钱,一共折合人民币2076万多元。这案子说明国企反腐还在继续搞下去。曹炜这种大企业的头儿本来该守规矩、廉洁点的,结果却用权力搞交易。司法调查也发现,他的问题涉及到企业运营的好几个环节。这说明有些国企在内部管理和权力制约上还有漏洞。分析来看,曹炜的行为时间长、事情多,还跟企业关键业务有关。这不仅是因为他个人想法变了、纪律松懈了,也暴露出国企在改革发展时内部监督没跟上,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权力管得不够严。国家一直在推国企改革和加强内部监督,但怎么把制度变成治理的本事还得接着练。这次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贪污犯罪绝不手软的态度。法院也看在他自首、认罪、还钱的份上,给了宽严相济的处理。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管理人员廉不廉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安全和市场秩序。接下来要把监管体系建好,盯紧关键岗位和环节,让廉政教育成常态。同时还要把司法和纪检监察的衔接做好点。展望未来,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监督技术也会更新。这样就能把企业治理搞得更规范、透明、高效了。公开审理这种案子不光是为了震慑坏人也是为了树立好风气。曹炜这个例子告诉咱们大家权力是公的不是私的得走正道才行。只有把制度和教育结合起来管住权力才能防止腐败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