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安置卸任的人?

宗教界的负责人把这些工作给安排好了,就马上面临一个问题,该怎么安置卸任的人?不管是管了多少年的老资格,只要超过了15年,也就是3届任期,或者年纪超过70岁,他们就不能再继续在一个场所担任主要教职了。具体该怎么安置呢?这事儿得由各场所自己商量,把修持、生活、医疗、养老这些具体的事都给落实了,还要报给宗教团体备案,让大家都能看到。 安排去哪儿呢?一般大家都选择留在本场所内部退居,按传统给他们弄个“退居教职”,安排专门的房子和饭菜,医疗这些费用也给包了,平时还得把他们纳入管理和经费预算里。要是觉得去别的地方更合适,也可以跨场所任职,到新单位去当主要教职或者教务顾问,不过去了就得重新算任期,还得按规矩重新备案。如果不想在具体的场所干活了,也可以推荐到县、市、省级的宗教团体去当理事或者教务委员,帮忙指导教务、培训后辈或者评审工作。还可以把他们聘为“法务导师”或者“经学顾问”,让他们讲讲经、带带徒弟、整理整理典籍。 有些人愿意做点社会服务或者监督工作,去当个场所的监事或者信众代表,也可以参加公益慈善或者民族团结的活动。最主要的还是养老保障的问题,要把他们纳入场所的养老体系;符合条件的去参加社保,对接地方的养老政策;如果家里确实有困难,就去找宗教团体或者政府申请帮扶。 整个流程是怎么进行的呢?提前6个月就要开始准备换届和离任的事情了,得成立个工作小组来负责。然后请第三方或者联合宗教团体来做离任审计,出个正式的报告。接着要开个管理组织和信众代表的会议,把该怎么离任、该怎么安置这些决定都给讨论出来。最后按程序把宗教团体的审核和宗教事务部门的注销备案手续都办完。签订一份安置协议也是少不了的事,把职责、待遇、保障还有期限都写得清清楚楚,让大家都照着规章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