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1月14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根据公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新购住房金额不低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全额退税;低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比例退税。 该政策的延续,是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继续完善。近年来,城镇化推进和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带动改善性住房需求增长,但较高的交易税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换房意愿,进而影响市场流动性。此次三部门联合出台措施,通过税收优惠降低换房成本,有助于释放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从政策设计看,延续的退税政策导向明确。一上,要求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同一城市范围内,重点支持本地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另一上,规定纳税人需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之一,确保优惠精准覆盖实际购房家庭。这种更具针对性的安排,有助于减少投机性交易影响,同时减轻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群体的负担。 业内专家认为,政策延续将带来多方面影响:一是降低换房成本,提升交易活跃度;二是促进存量住房流转,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三是带动二手房市场流通,并对新建商品住宅市场形成一定支撑。从长远看,此类针对性支持政策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发展模式加快转型。 需要指出,本次政策期限设定为两年,既考虑市场修复需要时间,也为后续优化调整留出空间。有关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适时完善房地产涉及的税收政策体系。
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需求,也与消费和经济活力密切涉及的。三部门延续实施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政策,反映了对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交易信心。随着政策落地,将深入降低居民合理换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更顺畅运行,也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