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公开通报了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揭示出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问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仅凭一张照片就核发出海证件,港口负责人收受贿赂放行不符合标准的船舶,船检环节流于形式。
这些问题的曝光,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渔业安全监管中的权力失守现象。
渔船倾覆事故频发,监管漏洞日益凸显。
据公开报道,从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间,辽宁省连续发生多起渔船安全事故。
2024年10月,大连瓦房店市附近海域一艘渔船沉没;11月,盘锦籍渔船翻扣导致9人失踪;12月,一艘辽宁籍渔船在黄海中部失联,船上12人;2025年10月,"辽绥渔35261"船在大连长兴岛海域倾覆,造成10人失联。
这一系列事故不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引起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高度关注,对该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
深层调查表明,许多事故背后隐藏着权力失守与腐败问题。
以"辽绥渔35261"倾覆事故为例,该船船主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的情况下,向港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送出香烟和现金,用以获取转港证明和出海作业许可。
这充分说明,一些本应守护渔民生命安全的公职人员,却因贪欲而放弃了职责。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另一起翻扣事故的调查中,负责船舶检验的工作人员甚至没有到实地进行检查,仅凭一张照片就签发了检验合格证书,这种形式化、走过场的做法直接威胁了渔民的生命安全。
问题根源在于监管体系的失效和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
一些基层港口管理人员对渔船安全标准把关不严,检验程序流于形式,将应尽的监管责任变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
这种"看看照片、看看证书就认可"的做法,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对监管职责的漠视,以及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
形式主义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最终付出代价的是渔民的生命。
为彻底扭转这一局面,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动出击,以"猛药去苛、刮骨疗毒"的决心开展了渔船安全专项整治。
从2025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9人,管护48人,留置61人,有13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8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0人。
这些数字背后,是对基层腐败问题的坚决打击,是对权力失守现象的深入清理。
这场专项整治的意义远超渔业领域本身。
它将渔船安全整治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度融合,覆盖"人船港"全链条,贯穿"风腐责"全维度,形成了纵深推进的整治格局。
通过对涉渔腐败问题的严肃查处,不仅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无论权力多小、位置多低,违法违规行为都将被严肃追究。
这种"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的举措,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同时,这场整治行动也为完善渔业安全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启示。
需要进一步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完善船舶检验、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程序规范,防止权力失守现象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更加严格的问责制度,确保每一项安全监管职责都得到真正落实,而不是流于形式。
海上风浪难测,但更应警惕的是人为放松的安全关口。
以事故为镜、以问题为靶,既要在惩治上形成震慑,更要在制度上补齐短板、在执行上见到硬度。
把每一道审批、每一次检验、每一个签字都置于可核验、可追溯、可问责的轨道之上,才能让渔船出海更安全、让行业发展更规范、让基层治理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