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仪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

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打算搞出个新规,就是要把广告里的那些引用数据好好管一管。有些卖美容仪的品牌,为了给自家产品贴金,老爱在宣传里搞些天花乱坠的数字,但这事儿早就被大家扒出来有问题了。总局这次就是拿这个《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出来问大家意见,摆明了要让那些不太靠谱的“引证广告”现出原形。他们把那些用了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数据来忽悠消费者的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特别是针对那种“大标题写得花里胡哨,小字躲在后面说是免责”的老把戏。 所谓的“广告引证内容”,其实就是指那些产品实测的数据、专利证书、统计资料或者第三方的学术论文、市场地位声明这些东西。商家最喜欢拿这些带“第三方”或者“权威机构”标签的东西来增强说服力。不过你看如果背后没有透明度和规范,这些所谓的第三方数据反倒可能变成新的忽悠人的陷阱。 以脱毛仪和美容仪为代表的美容健康电器市场,就是这些乱搞引证的重灾区。比如杭州由莱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Ulike”和“极萌”,宣传里到处都是各种第三方报告、专利信息还有检测报告,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东西在功效、适合谁用还有市场份额上有多厉害。比如Ulike Air4脱毛仪的页面上就写着“全球销量第一”、“全球专利数量TOP1”、“蓝宝石冰点开创者”,下面配着一行小字说这些数据是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尚普咨询集团还有艾媒咨询给的。商家把这些高大上的名头跟“大品牌放心用”这种口号放在一起,就是为了显得自己特权威。 但如果仔细看这些数据背后的门道就会发现有点玄乎。Ulike Air4说自己“敏感肌适用”,依据居然是“33名敏感肌用户连续用了7天,100%觉得好用”。这描述里连是哪家具体机构做的测试都没写清(比如前面提到的SGS或者微谱),也没说受试者是怎么选出来的、怎么评估皮肤状态的、后续还跟踪检测了没。同样极萌一款美容仪说的“胶原蛋白促生、根源紧致、140%+”这些数据,跟产品到底有什么直接关系、怎么测出来的也没说清楚。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也说了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必须严格照着说明书来写。那些说明书上没有、还在引用第三方材料来说的功效到底是不是真的,官方根本没法验证。 引证广告的风险不光在于数据太含糊,有时候那些出证明的第三方机构本身也不靠谱。最近几年像弗若斯特沙利文这些知名的市场研究机构也卷入过很多“销量第一”证书的争议里。甚至还有媒体爆料个别上市公司因为财务问题被罚的时候,上市材料里用的还是这种机构的市场地位报告。这就提醒大家了:不管广告里引用谁的数据都要多个心眼儿,看看来源独立不独立、方法科学不科学。 再加上宣传的内容和产品在国家备案的信息还能不能对上号也很重要。你看Ulike官方直播或者网页上描述一些脱毛仪的时候都说是“边脱毛边嫩肤”、“光子嫩肤波段”,听起来好像能把皮肤变得更好看。可你去查他们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信息就会发现人家批准的功能通常只是“用于人体脱毛”,根本没说能“改善皮肤外观”或者“嫩肤”。这种把没经过批准的功能当成宣传重点的做法,太容易误导大家了。 《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的推出意味着咱们国家对广告的监管越来越细了。以前那些商家喜欢利用信息不对称搞噱头的事儿该到头了。新规要求商家不仅得对数据负责,还得保证引用的内容完整、准确、能查证清楚。以后不管是“小字”注释还是“大字”标题都得有法律上的效力。 对于美容仪这种卖得好又比较专业的行业来说,以前那种靠着模糊不清的引用或者选择性披露来卖货的模式肯定玩不转了。商家必须把宣传建立在更扎实、更透明、经得起推敲的证据基础上。 长远来看这招挺好的:能逼着企业多在产品研发上下功夫,少搞点虚头巴脑的营销泡沫。大家都把心思放在产品和技术上了,行业才能从“靠营销忽悠”的路上慢慢转向“靠产品和科技驱动”的正轨上来。到时候市场环境就会变得更诚信、更透明、更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