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鲁甸生态资源分布广、管理难度大,过去面临管护力量分散、责任不清、协同不足等问题;作为生态敏感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当地地形复杂,林草湿地面积广阔,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压力长期存。如何从部门各自为政转向全域系统治理,成为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 原因——鲁甸以林长制为核心,构建了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的管护体系。通过将党政主要负责人纳入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县、乡镇、村三级林长下沉,形成分区包干的管护模式。目前,全县设立县级林长15人、乡镇级林长134人、村级林长92人,并配备1880名生态管护员,实现责任全覆盖。同时,完善巡林、督察、考核等制度,推行任务清单化管理,结合“林长+森林警长”联动机制,强化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提升治理效能。 影响——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绿色发展优势逐步显现。2019年以来,鲁甸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累计植树2217万株,抚育森林3.5万亩,保护天然林1.6万亩,治理石漠化2.78万亩,退耕还林13.95万亩,新增造林17.3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至39.15%。生态环境改善为黑颈鹤、穿山甲、豹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提供了稳定栖息地,生物多样性得到增强。此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鲁甸获评“云南省美丽县城”,绿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竞争力。 对策——鲁甸坚持严格保护与科学治理并重。通过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强化红线意识,2022年办结林业行政案件31起,处罚26人,罚款34.95万元,恢复林地2.69公顷。同时,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日常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开垦、占用林地等行为。在考核中突出森林覆盖率、蓄积量等指标,统筹生态修复、灾害防控、绿色产业培育等工作,避免“重造轻管”现象。 前景——未来鲁甸将深化林长制,重点推进三上工作:一是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灾害预警;二是探索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结合路径,发展生态公益岗位、林下经济等;三是强化跨部门协作与数据共享,提升监管能力,确保生态红线长效稳固。随着制度健全,鲁甸的“绿色家底”将成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生态治理既需行动力度,更需制度保障;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鲁甸通过林长制实现从“单点治理”到“系统治理”的转变,以责任网守护生态,以行动改善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奠定绿色基础。未来,只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让绿水青山持续释放效益,成为惠及百姓、助力发展的“绿色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