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五年来,生态保护已出现积极变化。该为期十年、覆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举措,正通过多项监测数据不断验证其必要性与成效。 从生物多样性恢复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明显提升。2021至2025年间——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禁渔前鱼类小型化的趋势得到缓解。作为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指示物种,长江江豚的恢复尤受关注。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数量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增加177头,种群增长从侧面反映了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鱼类资源量的增长更为直观。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已达2.4千克,为禁渔前2020年水平的两倍,显示五年休养生息后鱼类密度实现翻倍增长。同时,长江流域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比由2020年的96.7%提升至2024年的98.6%,水质改善有助于降低后续治理压力,提升流域水生态安全水平。 特有鱼类资源的恢复尤其值得关注。禁渔五年来,长江特有鱼类累计监测到134种,较禁渔前增加25种,单位资源量平均增长39%。其中,长江鲟监测数量较禁渔前提升6倍,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增长2.5倍。禁渔后新监测到四川白甲鱼、滇池金线鲃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时隔30多年在长江中游再次发现鳤的产卵场;时隔20多年在重庆江段发现自然繁殖的圆口铜鱼鱼卵。这些新发现表明,长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正在逐步恢复。 禁渔成效的巩固离不开执法监管的持续加强。五年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着力切断非法“捕运销”链条。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的推广应用,提升了监管效率。沿江各地同步加强宣传引导,“守江护江”意识不断增强,更多志愿者加入“护渔员”巡护队伍,形成了更广泛的社会参与。 退捕渔民的生活保障是禁渔政策顺利推进的重要支撑。对23.1万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落实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群体基本实现转产就业,退捕渔民收入总体保持稳定。对突发困难的退捕渔民,通过纳入低保救助范围、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方式,及时落实帮扶,保障基本生活。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地,为禁渔长期推进提供了稳定的社会基础。 从中期评估结果看,长江禁渔已从起步阶段转入深化推进阶段。特有鱼类占长江鱼类总数的43%,在水生食物网中处于不同生态位,共同构成相对稳定的营养结构。特有鱼类资源的增长通过生态协同作用提升了生态系统稳定性,显示长江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正在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效应开始显现。
长江十年禁渔的“期中考”显示——生态治理既需要制度约束——也离不开民生保障,更要依托科学监测和长期投入。把阶段性改善转化为长期稳定,把局部恢复拓展为系统提升,才能让长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