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在2025年4月18日接诊了一位腹痛患者宋女士。她因为腹痛七天在消化内科就诊,随后因为还有一年的心悸病史,在4月27日转到了心血管内科。医院诊断她为室性期前收缩,准备给她做进一步的治疗。4月29日,医院对宋女士进行了心脏电生理检查和射频消融术。可是在手术过程中,宋女士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过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挽回生命。 这次事故的鉴定结果由新华社南京1月10日公布了出来。鉴定认定这是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通报,宋女士的死因被确认是这个手术的风险告知不足导致的。医院把宋女士的死因进行了法定程序鉴定,结果显示医方存在明显的过失。 这次事件把医疗安全和医患沟通这些核心问题重新摆在了公众面前。鉴定指出医生给宋女士做手术本身是有医学依据的,但医生没有充分告知她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严重后果。尤其是那些概率低但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心脏穿孔或者术中停跳。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选择。 另一个问题是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虽然并发症难以完全避免,但医生必须保持高度审慎的态度来预防这些情况发生。鉴定结果暗示医生在某个环节没能达到专业要求的标准。 鉴于以上两点过失,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都认定这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通常表示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或者起主要作用。所以医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已经接受了鉴定结论并向家属道歉。他们还透露已经和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程序。 医院还表示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整顿工作,重点加强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医患沟通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这次事件提醒所有医疗机构要时刻保持谨慎注意义务和规范严谨的诊疗流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患者安全和维护医患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