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佛山城里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达到了281万辆,而且这个数量还在逐年增加,因此,为了给大家出行提供更好的环境,佛山决定实施总量控制。这次把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了,希望得到市民们的反馈意见。大家可以在2026年3月14日到4月12日期间,通过政务网站或信函的方式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相关部门。 李锋和黄柏琳作为这次行动的主策划人,郭强仔是这次事件的编辑。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了大家出行的常用工具,不仅提高了出行效率,也降低了出行成本。但是因为这个交通工具有很多管理上的问题,导致交通事故和违法情况增多。比如说2025年,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了24.4%,其中不少问题都是因为驾驶行为不规范造成的。还有一些严重的情况是因为驾驶时刷手机、超速、不佩戴头盔等行为引发的。这些问题让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加不少。 据统计,2025年佛山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同比上升了12.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8.5万元。群众对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因此在这次《条例》中明确规定,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道路资源和市民出行需求等因素来实行总量控制。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和回收等流通环节,《条例》要求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赋码溯源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非法加装、改装或者拼装电动自行车。对于销售非法加装或改装过的商家将会被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如果是经营者自己非法改装了车辆,则需要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还要罚款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个人非法改装拼装行为也有相应处罚措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百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行为也会受到处罚:比如说刷手机、超速、不佩戴头盔等行为都会被警告或者处50元以下罚款。如果使用拼装的车辆上路行驶就会被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1千元罚款并收缴销毁车辆。未悬挂号牌则会被扣留车辆并处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也会被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行驶证就会被扣留车辆并收缴证件同时还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这个消息已经发布出去了!编辑:郭强仔 责编:李锋 监审:黄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