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 边境幸福村实现全覆盖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近日召开,政府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突出成就,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树立了新的标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文化建设;这些活动有形有感有效,既反映了理论的深度,又具有实践的温度,使各族群众在参与中增进了解、增进感情、增进认同。 示范引领工程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抓手。云南省接续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该工程涵盖了从国家级到基层的多个层级,覆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立体化示范体系。 经济发展是民族地区进步的重要标志。"十四五"时期,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年均经济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充分说明民族地区发展活力不断释放。,374个沿边行政村全部建成边境幸福村,这一成就标志着沿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实现了提升,边疆地区的发展红利更加均衡地惠及各族人民。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途径。云南省推进"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在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社会互动中增进理解、消除隔阂。这种多维度、全方位的交往交流,有助于形成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全国范围内,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示范区(单位)数量均居第一方阵,这充分体现了云南在民族工作中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关注民族工作的结果,也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

从苍山洱海到怒江峡谷,云南的实践生动证明,民族团结是发展的基础,共同繁荣是稳定的保障。站在新起点上,云南正以创新举措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