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了20万给妻子支付律师费

本报讯,记者丁国锋、许瑶蕾和通讯员顾建兵报道,最近南通中院处理了一桩离婚后的债务纠纷,这起案子还挺特别,是因为妻子在犯罪被公诉后,丈夫借了20万元给她支付律师费。这下子,这笔费用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可就把大家给难住了。原来,李某和张某是在2014年结的婚,直到2020年才协议离婚,那会儿两人是说好没有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债务的。不过,离婚以后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完全理清。2015年李某因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刑拘了,张某就赶紧给她请了刑事辩护律师。这笔律师费花了不少钱,为了凑钱,张某就去找姐夫王某借了20万元。结果到了2022年,王某就把李某给告上了法院,要求还钱和利息。崇川法院判下来,让李某还了20万本金加上利息。等到李某想让张某帮忙还钱的时候,张某却不答应。这下子李某没辙了,只能把张某也给告了。 崇川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发现了个问题,虽然离婚协议上写着没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但没说过这20万的事。两人离婚的时候也没把这钱到底算不算共同债务给说明白。 法院认为判断这是不是共同债务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借钱的人是不是追认过这笔钱;另一个是这钱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这桩案子发生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虽然李某没直接参与借钱的事儿,但这钱是用来请律师的,说到底是为了维护她自己的权益。 再者说张某在李某被羁押期间为了帮她跑前跑后借了这么多钱处理案子的事做得很不错。考虑到李某本身犯的就是偷越国边境罪有过错,所以法院觉得李某应该负主要责任。 最后崇川法院决定让张某承担40%的债务也就是大概8万多块钱的样子。剩下的那部分就得李某自己扛着了。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了一次南通中院这次还是维持原判没有改判。 该案二审法官张晓光还特别提醒大家说如果一方因为犯罪或者其他过错导致欠债的话大概率得自己多背点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先和对方好好商量争取分摊一下责任比较好还有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早点把借钱的原因和钱的流向这些证据给留着避免以后自己吃亏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