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判决文身店担责七成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引发深思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决。14岁在校学生小孙(化名)在未告知监护人的情况下,在当地文身店进行了两次大面积文身,由此引发的后续问题成为本案焦点。 文身店的违规操作是问题的直接根源。经查——工作人员既未查验身份证件——也未询问年龄,就在小孙手臂和胸口进行了文身服务,收费950元。这明显违反了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医学专家指出,未成年人生理发育未成熟,文身存在感染风险,清除过程更加痛苦。小孙已支付1703.65元进行首次激光清洗,后续还需8至15次治疗。更令人担忧的是,显性文身导致他在学校遭受歧视,甚至出现逃避上学的行为。 法院认为本案存在双重责任。文身店作为专业服务机构,未履行法定审查义务是主要过错;监护人长期未能察觉子女异常行为,反映出家庭教育存在明显不足。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不相适应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最终判决服务合同无效,文身店退还服务费并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这份判决很重要。它明确了服务行业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义务,同时警示家庭监护责任不可或缺。,法院未支持"市级报刊道歉"的诉求,反映了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前瞻考量。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事后追责的刚性,也需要事前预防的智慧。服务行业要把好合规关口,家庭和学校要织密教育引导网络,社会各界要加强协同联动,才能让孩子在成长路上少走弯路,让法律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