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协委员薛军建言有效投资:借鉴立法思维构建全周期评估体系

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部署"扩大有效投资"的背景下,如何界定和保障投资的有效性成为关键议题。贵州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薛军提出的"立法式投资管理"理念,为该课题提供了制度性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投资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已从规模不足转向质量待优。部分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论证不充分、过程监管缺位、效益评估流于形式等问题,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薛军委员指出,这与立法领域曾经面临的"粗放式立法"问题具有相似性,都需要建立全流程的质量控制机制。 将立法程序中的严谨性移植到投资管理,其核心价值在于构建科学决策体系。事前论证需包含市场供需分析、技术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多元维度;事中评估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偏离预期的项目及时纠偏;事后检验则需引入第三方评价,重点考察就业带动、民生改善等社会效益指标。这种机制设计能有效防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该建议的现实意义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为地方政府落实"量力而行、精准施策"原则提供操作路径;其二,通过制度化约束降低决策随意性;其三,将群众获得感纳入评估体系,推动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以贵州实践为例,该省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中率先试行"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使项目综合效益提升约20%。 专家分析认为,这种创新管理模式的推广需配套三项改革:完善投资项目数据库建设,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培育专业评估人才队伍。随着"十五五"规划实施,预计将有更多省份探索建立投资效益的量化评价标准,推动有效投资从政策倡导转化为制度实践。

将"有效"作为投资的核心标准,本质上是提升治理能力的体现;通过程序化、闭环化管理,既能减少决策失误,也能让公共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未来需要将论证、评估、检验有机结合,使投资真正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