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通报“7·12”游艇溺水事故调查:游客冒险落水酿悲剧,多方安全责任被追究

三亚市应急管理局于本月5日正式对外发布《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港3号航道标海域"7·12"一般溺水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了一起因游客违规行为引发的水上安全事故。

这起发生于2025年7月12日的事故,最终造成一名年仅20岁的在读留学生溺水身亡,再次为水上旅游安全敲响警钟。

事故发生于去年7月12日上午10时41分许。

当时,海畅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子硕号"游艇正搭载12人在三亚港3号航道标附近海域抛锚进行休闲观光活动。

两名年轻游客张某馨与王某在游艇尾甲板处活动时,王某试图下海,在身体失去重心的瞬间,双手紧抓张某馨,将其一同拉入海中。

事故发生仅数秒后,未穿戴救生衣的张某馨便全身沉入水中。

尽管相关部门随即展开搜救,但张某馨最终不幸遇难,其遗体于三天后在东岛附近海域被打捞上岸。

调查组通过分析现场监控视频、人员询问笔录以及企业走访信息,对事故成因进行了系统梳理。

调查显示,事故发生前,游艇工作人员吴某彪曾明确劝阻两名游客"下海需要穿戴救生衣",但两人均未听从劝告。

监控画面清晰记录了事故全过程:王某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背向大海从尾甲板缓慢下海,随后失去重心,将同样未穿救生衣、正协助其下海的张某馨拉入水中。

整个过程仅持续数秒,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游客冒险行动叠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共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从直接原因看,两名游客在明知安全风险、且已受到工作人员劝阻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无视水上旅游安全警示,擅自下海,冒险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从间接原因分析,涉事游艇的现场工作人员梁某、吴某彪在安全管控与现场组织方面存在明显缺陷,未能有效阻止游客的危险行为。

海畅商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军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负有管理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调查还指出了产业链条上的安全管理漏洞。

三亚艇浪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海南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旅游组织方,对水上高风险项目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存在缺失,未对合作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和有效管理,在事故链条中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

这起事故暴露出当前水上旅游领域存在的多重隐患。

一方面,部分游客安全意识淡薄,对海洋环境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将旅游娱乐建立在忽视安全规则的基础之上。

另一方面,一些旅游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欠缺,未能在关键时刻发挥有效的安全防护作用。

此外,旅游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衔接机制,责任划分不够清晰,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当前正值旅游旺季,海南作为热门滨海旅游目的地,水上游乐项目广受欢迎。

此次事故调查结果的公布,对于规范行业发展、强化安全监管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水上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游客安全教育,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让"安全第一"真正成为旅游活动的基本准则。

这起本可避免的悲剧再次警示我们: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

在追求体验与刺激的同时,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无论是旅游从业者还是游客个人,都应当从这起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共同构筑更加牢固的安全防线。

只有将安全意识真正内化为行业准则和个人行为习惯,才能让人们在享受海洋之美的同时,远离潜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