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的某村因为土地征用发放补偿款,工作人员误把本该给已故村民李某家庭的9万余元钱,打到了同村另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账户上。这事儿拖到了2024年6月才被发现,受损家庭找村委会反映了问题。村委会去跟收钱的人沟通要求还钱并支付利息,对方死活不认账,双方闹僵了才起诉到鹤城区法院。 这事儿看着不大,其实挺麻烦。问题出在工作疏忽和沟通不畅上,村委会审核不严也没好好核实信息。再加上他们态度生硬,只知道抱怨对方不还钱,不知道先检讨自己的失误,双方矛盾越积越深。 这种事儿在农村其实不少见,好多都是因为老底子的遗留问题或者人员变动导致的。如果不及时处理好,不光是这户人家吃亏,还会影响村里的公信力,甚至引发更大的纠纷。现在土地权益、资产分配这些事越来越多,基层治理这块儿压力也越来越大。 鹤城区法院在接手这案子后没直接开庭审判,而是借助“法院+综治中心”的机制,把案子交给了区综治中心处理。退休法官韦建玲被派来当调解员做先行调解。她用“背对背”的方式跟两边谈:一边劝村委会认个错、别再要利息了;一边给那个拿了钱的人讲讲《民法典》里关于“不当得利”的道理。最后双方都让步了,事情就圆满解决了。 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当地学新时代的“枫桥经验”。2025年以来,怀化市把综治中心建得更规范了,鹤城区法院专门组了个队伍进驻中心设了调解室。他们不光在现场调解还搞云上服务,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儿摆平。 到现在为止,这个机制已经受理了215件纠纷,成功解决了179件,当场履行的比例高达67%。从长远看,要把更多的司法力量放下去、把调解资源整合起来、大家一起管事儿才行。还得完善信息核查、加强培训、用好数字工具,从源头减少这种纠纷发生。 这桩跨越八年的纠纷解决了,不仅是个好事儿本身有意义。它说明基层治理者心里装着群众,也证明了法治和德治在农村治理里是有生命力的。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候,怎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怎么让服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这起纠纷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