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技术新业态拓展发展空间,也带来犯罪新形态。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提速、网络平台深入社会生活,一些不法分子借助新工具、新场景实施违法犯罪:打着“高收益投资”旗号的虚拟货币诈骗、利用直播引流的赌博与诈骗、针对重要数据和系统的攻击破坏等问题交织出现。检察机关指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犯罪案件数量虽有所回落,但总体仍处高位;传统犯罪与网络手段加速叠加,作案更技术化、更隐蔽,对刑事司法提出新的挑战。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跨域匿名,抬高治理难度。一方面,虚拟资产交易、网络打赏、跨境结算等环节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资金与信息流转快,给侦查取证、追赃挽损带来实际困难。另一方面,部分犯罪团伙利用平台规则和技术门槛制造“专业壁垒”,通过伪造身份、包装话术、虚构场景诱导受害者;也有团伙借助跨境转移、线下“兑币”等方式掩饰犯罪所得。此外,关键行业数据库、互联网控制系统等成为攻击目标,风险不只指向个人财产安全,也可能影响科技安全与产业安全。 影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并放大风险。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涉虚拟货币犯罪罪名相对集中,主要涉及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开设赌场、组织领导传销等。此类案件中,有的虚构交易平台,以“稳赚不赔”“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诈骗;有的将虚拟货币用作跨境转账工具,或用于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支付赌资、毒品交易等,推动黑灰产业链延伸。直播领域案件同样多发,有关起诉人数长期处于较大规模,除诈骗、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外,还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部分不法分子借“赌石”“情感交友”“卖惨求助”等直播套路实施诈骗,或以虚假功效、伪造数据销售假冒伪劣与“三无”产品;更有甚者通过直播间导流至赌博平台,或直接在直播间组织赌博活动,破坏网络生态与社会风气。 对策——依法严惩与精准治理并举,强化全流程监督与规则供给。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的职能定位,积极应对犯罪新态势:一是加大对新领域犯罪惩治力度,紧盯虚拟货币、直播平台、数据与系统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追诉犯罪、斩断链条,提高打击的精准性和震慑力。二是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围绕新技术条件下的证据固定、电子数据审查、共同犯罪认定、涉案财物处置与追赃挽损等关键环节,推动形成更可操作的办案规则与指引。三是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组织化、职业化、链条化犯罪及其“金主”“骨干”依法从严;对情节较轻、作用较小、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退赔者依法从宽,做到罚当其罪,尽量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矛盾化解。 前景——在发展中治理、在治理中促发展。随着平台经济规范化推进、监管规则完善、公众防范意识提升,部分领域案件增速有望得到遏制,但技术迭代带来的作案工具更新仍将持续。检察机关表示,将统筹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与保护创新发展环境,既依法惩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也通过高质效办案推动行业治理、社会治理,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在科技创新加速演进的当下,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表明了法治对新风险的快速回应;从打击到预防,从个案办理到规则完善,这种更立体的治理路径既关乎现实治安,也有助于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技术向前,法治也要同步延伸、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