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横穿马路,导致严重后果,法律制裁同样严厉。故事发生在早晨的园区门口,向某跟着工友开车到岗亭。等登记完了,他没按人行横道走,直接跑到非机动车道上车。结果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撞到了。熊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向某扶起车子后停留了大约三分钟就离开了。熊某受伤严重,脾脏破裂、肋骨骨折等,伤势评定为重伤二级。交警调查发现,向某突然下台阶没看路,之后还逃逸了。责任方判定向某主要过错。尽管向某接到交警电话后主动投案并赔偿了15万元给熊某,最终法院还是认为他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了重伤且逃逸。考虑到他有自首、赔偿并得到谅解等情况,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且主要责任,还有逃逸行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你是行人还是司机,违法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刑事处罚。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别为了图方便而横穿马路。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救助伤者并报警处理。向某这个案例就是最好的教训,“图方便”可能变成“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