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依法严惩经济犯罪 全面强化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1月交替之际,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会议释放出明确信号:检察机关将以更严厉的法治手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领域面临多重挑战。

走私战略矿产资源案件频发,严重威胁国家资源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涉案金额屡创新高;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扰乱正常秩序。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反映出经济犯罪呈现专业化、链条化特征,也暴露出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针对这些挑战,最高检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在维护国家战略利益方面,将重点打击走私稀土等战略矿产犯罪;金融领域将开展全链条打击,重点整治非法中介、地下钱庄等"黑灰产";资本市场将深化与证监会协作,完善派驻检察机制,从严惩处证券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2.5%,这一趋势将持续强化。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部署特别强调营商环境法治化。

最高检要求严格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专项监督纠正涉企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已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挂案"1800余件,这一工作将持续深化。

在反垄断领域,司法机关将加大力度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垄断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3%,预计今年将保持高压态势。

会议还前瞻性地提出"新质生产力司法保障"概念。

检察机关将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权益,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这一部署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一脉相承,体现了司法机关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动作为。

经济治理越是向纵深推进,越需要以法治方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

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既是守护国家战略利益和群众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以更严格的司法保护、更规范的涉企执法、更完善的协同治理,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处置在小,才能让市场运行更稳、创新活力更足、发展底盘更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