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耕地遭砖厂侵占十余年未解决 村民维权陷困境

问题——耕地被长期占用、复耕与补偿悬而未决。 据村民高兴旺反映,其家庭柳林县李家湾乡蔡家沟村依法承包耕地8.69亩,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村民签字材料佐证。其称因多年在外务工,土地被村内一处砖厂持续占用,用于堆放成品砖及取土烧砖,造成耕作层破坏、地形被改变,现已难以正常耕种。自其提出返还土地、恢复耕种并协商补偿以来,多次沟通未果。涉事经营者回应称“占地的是企业,正在谈赔偿”,但土地现状与补偿方案尚无明确进展。 原因——历史遗留与监管链条“断点”叠加。 从村民反映情况看,涉事砖厂为村民个人经营,企业登记信息显示该砖厂曾注销,但占地使用问题未随之闭环处理。这折射出一些乡村地区在小型企业设立、生产用地管理、退出清算等环节中存在衔接不足:一上,个别项目可能早期以“临时用地”“村内协调”等方式占用耕地,手续不完备或边界不清;另一上,企业停产注销后,土地恢复责任、主体认定与监督验收未能落到实处,导致“企业不在、占地仍在”“手续终结、问题未结”。同时,承包农户长期外出、维权成本高,也使得问题更易被拖延。 影响——耕地红线与群众获得感面临双重损耗。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础资源。承包地被长期占用并遭取土破坏,不仅直接减少可耕面积,还可能造成耕作层流失、地力下降,复垦成本上升。对农户而言,承包经营权虽在证上,却难以在现实中兑现,影响其收益预期与对基层治理的信任。对地方而言,若“已复耕”的信息与现场情况存在落差,容易引发对整改质量、验收程序与信息公开的质疑,进而影响政策公信力与基层矛盾化解成效。 对策——以事实核查为起点,形成“认定—整改—补偿—追责”闭环。 解决此类问题,关键在于依法依规、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其一,建议由属地政府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现场核查:核对承包地四至范围、占用面积、破坏程度、是否涉及取土形成坑塘或堆体,形成可追溯的书面结论。其二,依法明确责任主体与整改标准:对耕地恢复应以达到可耕种状态为基本要求,避免以简单平整、覆土应付验收;对仍堆放砖块等占压物的,应明确清运期限与责任人。其三,补偿机制要公开透明:对占用期间损失、地力恢复成本等,可依法依规评估协商,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或司法途径,避免久拖不决。其四,强化程序与信息公开:对群众通过热线等渠道反映的事项,应及时出具书面答复,说明核查过程、结论依据、整改进度与复耕验收结果,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二次矛盾。其五,对监管缺位问题应倒查:对未批先占、超范围用地、整改走过场等情形,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形成震慑。 前景——以个案推动制度完善,提升耕地保护的基层执行力。 从更长远看,随着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持续巩固,类似“占而不还、毁而不复”的空间将越来越小,但前提是基层治理能力同步提升。对乡村小微企业用地,应强化前端合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对停产注销主体,应建立土地恢复与责任清算的配套机制,做到“退出必复垦、验收必留痕”。同时,完善外出务工农户权益保护渠道,提升纠纷调处效率,让农户能够更便捷地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只有依法依规解决每一起占地问题,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才能守住耕地红线,让群众在问题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