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月18日,株洲对未明码标价的药品展开了严厉打击,一共查处了两起案件,现在把这两件事的原委说给大伙儿听听。自新冠疫情开始,株洲市场监管局一直把防疫物资看得很重,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去处理哄抬物价或者欺诈消费者的事儿。前几期他们公布了不少典型案例,这次第11期又有了新的名单,主要就是那两起“不明码标价”的案子。先看天天康大药房永佳店。那天,攸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去联星街道永佳社区检查。他们在药店里发现,“头孢克肟干混悬剂”还有“复方感冒颗粒”虽然包装干净,但不管是包装上还是扫二维码都没看到价格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写得很清楚,卖东西必须明码标价,让大家监督。这次天天康大药房永佳店的行为已经违法了,目前案子已经立案调查。再来看看天天康大药房中心嘉园店。这个店就在隔壁一条街,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在中心嘉园店里面,“葵花牌消炎止咳片”还有“广盛源牌75%乙醇消毒液”这两样东西也没有价格标签或者扫码价格。执法人员在现场拍了照片留作证据,还去调取了进销存记录。因为这两家店都是同一个连锁体系里的,攸县市场监管局决定把这两个案件合并处理。现在这两个店都被立案了,准备给个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还有罚款的处罚,让消费者看到震慑力。最后听听市市场监管局的声音。他们说,标价不是小事儿,这是诚信的底线。接下来他们会扩大检查范围,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还有单体药店全都纳入检查范围。对那些被提醒了还不改的商家,直接顶格处罚、公开曝光,甚至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