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桩关于肖像权的案子。原告是个挺有名的演员,被告那边一家公司把他的脸通过ai 技术

蒋璟璟提到,这几天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桩关于肖像权的案子。原告是个挺有名的演员,被告那边一家公司把他的脸通过AI技术挪到了短剧中的角色上,弄得大家都以为他真的参演了。法院判了,说被告是故意搞事儿,得赔点钱。还有个公司宣布签了两个“数字艺人”,可大家一看觉得太假,跟好多明星长得很像。 这些数字艺人跟其他行业里那些干活的数字主播不太一样,他们长得特别精致,细节做得也很自然。按理说,既然是AI弄出来的,完全可以随便变张脸,但他们偏不,非要美得跟真人似的,这就让人想不通了。 既然这么像,那是不是也侵权了?法律上有说法,只要让人看着像真人就行,哪怕不是特意照着画的,也可能有事。但具体去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可难办了。到底能不能让人觉得眼熟?这事儿太主观了。铁粉肯定能看出来不对劲,但路人可能根本就不注意。 以后要是真有案子了该咋鉴定?是用机器算相似度,还是找一群人投票?这些规则细节都得好好聊聊提前想好了才行。 比起等到被侵权了再去维权,更重要的是事先就把“公民生物信息别被拿去当训练材料”的权利定下来。等以后大模型厂家都剩没几个了,版权付费、授权这些事也该赶紧推一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