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企业因虚假宣传医疗功效被重罚6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广告合规整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显示,广州简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以60万元罚款。

这一案例再次警示市场参与者,规范广告宣传、诚实守法经营的重要性。

据查实,该公司在推广"brieye珍悦目"系列产品时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儿童叶黄素、润眼丸、护眼灯、眼鼻通益生菌等普通商品的广告宣传中,非法夹杂了"促进眼角膜修复""有效预防近视""适合过敏性鼻炎""过敏体质得到全面改善"等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的表述。

此外,该公司还在广告中声称"长期与8位国际权威眼科医生组成顾问团",经查证属于虚假宣传。

分析这一案件的成因,主要源于部分企业对法律规定的认识不足和商业利益驱动。

根据《广告法》规定,普通商品和服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特别是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等医疗相关表述,只有获得药品或医疗器械批准文号的产品才能在广告中宣传相关功效。

简美健康科技公司作为普通商品生产经营者,却突破法律底线,将普通商品包装成具有医疗功效的产品进行宣传,这种做法既违反了广告法,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这类违法广告的危害不容小觑。

一方面,虚假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特别是对于儿童等特殊消费群体,可能导致消费者延误正规医疗,危害身体健康。

另一方面,此类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使诚实守法的企业处于不公平竞争地位,损害了整个行业的信誉。

同时,虚假医疗宣传还可能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和投诉。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违法广告的零容忍态度。

60万元的罚款处罚,对于违法企业而言是沉重的代价,也是对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有力警示。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重点关注涉及医疗、保健、食品等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的广告宣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从更深层面看,规范广告市场需要多方合力。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广告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宣传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广告发布平台应当加强审核把关,不为违法广告提供发布渠道;消费者也应当提高警惕,对夸大其词的宣传保持理性态度,积极举报违法广告线索。

广告连接供给与需求,更连接市场诚信与公共利益。

对将普通商品包装成“治疗方案”的行为依法查处,不只是纠偏个案,更是在为健康消费市场立规矩、划边界。

只有让真实信息成为传播底色,让守法经营者得到公平环境,才能让公众在选择产品时更放心、在面对健康问题时更理性,推动消费市场在规范与信任中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