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条措施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力争2030年产值突破1300亿元

福建森林资源丰富,林地空间广阔,近年来林下经济发展迅速,产业规模已突破千亿元;然而,从高质量发展角度看,仍存在一些短板:经营主体规模偏小,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不足;部分地区对林下空间利用的政策理解不一致,影响项目落地;林区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信、仓储等较为薄弱,物流和冷链能力不足;产销衔接、品牌建设和质量追溯等服务体系仍需完善,制约了产品溢价和市场稳定性。 原因在于,林下经济涉及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和产业开发多重目标,链条长、环节多,既要守住生态红线,又要发挥林地综合效益,政策协同和制度供给至关重要。此外,经营主体普遍呈现“小散弱”特点,投入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差,易受市场波动和自然条件影响,导致“有资源缺项目、有产品缺销路”的困境。同时,林下种养、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业态多样,对技术、设施和标准要求较高,传统粗放模式难以支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林下经济兼具生态与民生价值,是提升林地综合效益、充实“森林粮库”和“森林钱库”的重要途径。其发展质量直接影响林区就业和农民增收,关乎乡村产业振兴的可持续性。若要素保障不足或政策边界模糊,不仅会增加经营成本、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意愿,还可能引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阻碍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反之,稳定的政策环境有助于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林区从“卖原料”向“卖产品、卖品牌、卖服务”升级。 为此,福建多部门联合出台十条措施,聚焦政策集成、要素协同和全链条支持: 1. 放活林下空间经营权,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盘活国有森林资源,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2.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明确资源利用规则,提升规范化水平; 3. 完善基础设施,支持建设“林下经济标准地”,配套道路、水电、通信等设施,推广无人机、智能传感器等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4. 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打造可复制的优质样板; 5. 推动全链条融合,从种养到加工、品牌营销、森林康养等环节协同发展; 6. 加强产销对接和质量管控,提升品牌溢价和市场稳定性; 7. 优化科技服务和用地政策,增强技术支撑和可操作性; 8.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关键领域。 根据《措施》,到2030年,福建林下经济总产值将突破1300亿元,经营面积稳定在3500万亩,实施优质项目500个以上,带动200万名林农参与。随着“标准地”建设推进和经营权流转机制优化,福建林下经济有望从“资源驱动”转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形成更完善的产业生态:上游保障标准化供给,中游提升加工品质,下游拓展品牌和市场,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同时,政策强调在保护中发展,为行业划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福建此次政策创新不仅是千亿级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更是对“两山理论”的深化实践。未来五年,随着政策红利释放,福建有望成为全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