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强化电诈犯罪全链条惩治 明确退赃退赔与量刑直接挂钩机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巨大,被害群众的权益保护面临现实困难。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如何有效追回赃款、切实保障被害人利益,成为司法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了电诈案件的追赃工作标准和执行机制,为系统性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

追赃挽损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被害人的有机统一。

电诈犯罪具有跨域性强、涉案金额大、被害人众多等特点,传统的单纯刑事处罚难以充分弥补被害群众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追赃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4年出台的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意见,要求办案机关全面调查犯罪集团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财物。

对于逃匿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在被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死亡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

这些规定为办案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具体执行层面,人民法院将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推进追赃工作。

首先,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确保涉案财物得到有效追缴处置。

其次,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主动退赃、积极挽损、协助追赃作为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这一举措既鼓励犯罪分子主动认罪悔过,又确保被害人利益得到优先保护。

对于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有力的制约机制。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是追赃工作的重要手段。

通过依法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剥夺犯罪分子通过违法犯罪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削弱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这既是对犯罪的有效制约,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直接保护。

同时,人民法院将督促、鼓励、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运用强制执行等措施确保犯罪分子履行财产刑判项,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努力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这一系列举措的出台反映了司法机关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

电诈犯罪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对被害群众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通过完善追赃机制、加大执行力度,能够更好地实现司法的人民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拒不退赔犯罪分子的从严惩处,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的法治信号。

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既要对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更要让违法所得难以藏匿、难以兑现、难以保全。

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流程、对拒不退赔者从严惩处,释放的是“让犯罪无利可图、让受害者权益更有保障”的清晰信号。

以更强执行力兑现裁判结果、以更严经济制裁斩断利益链条,才能不断夯实反诈治理的法治基础与社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