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惩诬告、树新风、扬正气"专项行动,沈阳市纪委监委日前集中通报6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出严惩诬告行为、保护干部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 通报显示,这6起案例涉及基层街道干部、法院审判员、区委工作部门人员、局科长、中心站长、村党支部书记等不同层级和领域的干部。从2021年至2025年期间,上述人员先后遭到失实举报,被指控存充当保护伞、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破坏耕地、违规建设、中饱私囊、不作为等问题。经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核查,所有举报内容均不属实。 其中,于洪区某街道村民卢某某的行为尤为恶劣。自2024年起,卢某某为达成个人诉求,编造街道干部杨某为村党支部书记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多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组举报,并在网络发布视频、文字等内容制造舆论风波,对当事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2026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卢某某给予行政处罚,所在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为杨某澄清正名。 诬告陷害现象的出现,既有个别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个人目的的主观因素,也反映出在信访举报工作中仍存在甄别机制不够完善、澄清正名力度不足等客观问题。一些诬告者利用举报渠道的便利性和匿名性,肆意捏造事实、诋毁他人,不仅严重损害被举报人的名誉和工作积极性,也浪费了宝贵的监督执纪资源,扰乱了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 诬告陷害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从个体层面看,被诬告的干部即便最终得到澄清,其声誉和心理也已遭受创伤,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受到打击。从组织层面看,诬告行为破坏了干部队伍的团结稳定,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和决策效率。从社会层面看,诬告现象的蔓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使踏实干事的人受到伤害,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最终损害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针对诬告陷害问题,沈阳市纪委监委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一上,对诬告者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通过召开会议、发布书面通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正名。从通报的案例看,主管部门在2025年至2026年期间密集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体现出对干部权益保护的关注。 此次集中通报6起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它向全社会传递出明确信息: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坚决抵制诬告陷害,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种"两手抓"的做法,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监督观念,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避免因个人恩怨或不当诉求而滥用举报权利。 从更深层次看,惩治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当前,各地正在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如果任由诬告陷害行为蔓延,必然会挫伤干部队伍的士气,导致"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最终影响改革发展大局。因此,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已成为当前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
沈阳以集中通报典型案例的方式,向诬告陷害亮明态度,也为营造敢干事、能干事的环境释放信号。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如何在强化监督执纪的同时保护干部合法权益,沈阳的做法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这不仅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完善,也是一种治理能力的提升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