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登山涉险救援费用追偿机制:以公益代偿立规矩,遏制“任性探险”透支公共资源

近年来,驴友擅自闯入未开发区域进行探险活动导致的遇险事件时有发生。这类事故不仅威胁参与者自身安全,更造成公共救援资源的巨大浪费。今年以来,从北京昌平到四川甘孜,从秦岭自然保护区到江西庐山,多起驴友遇险事件集中暴露出户外登山管理的薄弱环节。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事件的频繁性和救援成本的高昂性。北京昌平区在一夜之间就发生两起登山遇险事故。其中,13人驴友团在未开发区域失联,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200余人连夜搜救,动用热成像无人机等先进设备,耗时近9小时才将全部人员救出。同一夜,大杨山未开发区域又有3人因体力不支被困,消防救援人员再次出动进行8小时的救援行动。这样的救援投入在全国各地不断重复上演。四川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的一起救援动员了90余人,耗时3天2夜。湖北小伙孙某独自穿越秦岭"鳌太线"失联10天,救援队伍和向导40余人在严寒和高海拔缺氧的恶劣条件下展开多日搜寻。江西庐山景区的一次救援涉及11名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登山者,最终导致1人遇难。 驴友任性冒险的根本原因在于风险意识不足和法律约束缺失。许多登山爱好者对未开发区域的危险性认识不够,对自然保护区的禁入规定视而不见。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成本制约机制,使得违规登山者无需为自己的冒险行为承担相应代价,这种"免费救援"的现状客观上鼓励了更多人的侥幸心理。 为扭转这个局面,多地政府部门开始建立救援费用追缴制度。北京昌平区于2025年10月14日正式施行《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有关部门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的权利。陕西、四川、江西等地也相继出台类似规定。四川甘孜州对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登山者罚款3000元并追缴救援费用2.72万元。湖北登山者孙某因违规穿越秦岭自然保护区被罚款5000元,其家属还向民间救援队支付了约8万元的有偿救援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昌平区在追缴制度中融入了人文关怀的考量。该办法规定,被救援人员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的,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这一规定为违规者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这一机制下,两名被救援的驴友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主动提出以向山区村捐赠物资的形式承担责任。他们捐赠的280件救生衣被用于当地汛期河道巡护,既弥补了公共资源消耗,又为社会创造了新的价值。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文达表示,追缴救援费用的目的不是强制收费,而是通过强有力的警示遏制任性冒险行为,被救援者可以通过社会服务和公益宣传等方式进行抵免,最终目的是提醒每个人成为自己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这种制度创新产生了多重效应。从约束层面看,救援费用追缴制度提高了违规登山的成本,使驴友必须认真评估风险。从激励层面看,公益代偿机制给予了违规者改过的机会,鼓励他们通过社会服务弥补过错。从教育层面看,这些案例的广泛传播形成了有力的警示效应,提升了全社会的风险意识。 当前,这一制度框架仍需继续完善。各地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救援费用标准和追缴机制。同时,应加大对未开发区域和自然保护区的标识和宣传力度,让登山爱好者充分了解涉及的规定和风险。此外,还应鼓励和规范民间救援队伍的发展,建立政府救援与社会救援的协调机制。

当探险逾越法律红线,"说走就走的旅行"就可能变成全民买单的救援;如何在风险防控与体验自由、个人权利与公共责任间取得平衡?正如专家所言:"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才是最好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