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法律时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马上要在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了。这回法律第一次把休闲钓鱼的行为写进了条文,定下了更严的规矩和处罚办法。为了让钓友们玩得开心又不犯法,咱们得记牢下面这六个关键点。首先给休闲钓鱼下个定义,这是最关键的一条。这次法律里把休闲钓鱼和搞生产的捕捞作业分得清清楚楚。根据新法第三十二条,这次是从法律上正式承认了这个概念:“就是用钓竿、丝线、鱼饵这些工具,不去赚钱,只为了从水里抓水生动植物来玩玩。”这就意味着咱们以前那种一个人一根竿的老钓鱼法,现在正式不算做捕捞作业了,合法的休闲垂钓就是娱乐性质的个人活动。不过大家得特别留意,钓到的鱼和水产品是绝对不能拿来卖或者送人给别人的,要不然就容易被当成偷偷干商业捕捞的人被罚款;另外还不让用船帮忙钓鱼;还有省级部门也有权在一些地方多加限制。比如河南那边现在已经试行钓鱼备案制度了,建议大家出门前先在中国渔政APP里查一下当地的最新规矩。第二,严格守着禁渔区和禁渔期的规矩。新法第四十四条写了这些要求。禁渔区一般就是像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住的地方、喝的水的水源地这种生态很敏感的地方,通常那里会有红色的牌子提醒人别去。禁渔期呢,一般都是看主要鱼繁殖的时候定的。长江流域最普遍的就是从3月1日一直到6月30日。 特别要提一下那条辅助性禁令: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在这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给钓鱼的人提供交通或者住的地方。比如说2025年湖北那边抓到的一个典型例子里有个农家乐老板带着客人在禁渔期里钓鱼,结果不光客人被罚了款,老板也被罚了1万块钱。主要流域的禁渔期时间如下表所示: 长江干流是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禁止所有类型的钓鱼;珠江流域是4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允许单人单钩钓鱼;黄河上游是4月15日到7月15日期间禁止用活饵钓鱼;黑龙江流域是5月1日到7月15日期间禁止夜间钓鱼。第三点是对钓具和钓法有严格限制。新法第七十三条和七十七条明确禁止了这些事儿:不许用那种爆炸型的、串钩那种多钩子的装置;也不能用探鱼器、水下摄像头这类电子工具;更不能用射鱼枪、弹弓这种往外扔东西的工具。单人钓鱼只能用“一根杆、一个钩、一根线”,钩子的宽度不能超过2厘米。 至于钩子的规格嘛,只允许用一个尖的那种(像咱们平时说的一本钩),不能用那种有好几个尖的多尖钩(比如三本钩)。而且每一个钩的宽度也不能超过2厘米。电子设备这类东西也是严禁使用的。至于钓法嘛,不许利用船、竹排这类水上漂着的东西当平台去钓鱼。第四点是规范饵料的使用情况。这次在饵料使用上也加了很多限制条件:不能用红虫粉、蚯蚓这种动物成分的饵料;窝料投放的总量不能超过500克。 也不能用泥鳅、虾类这些活的水生生物当饵料或者窝料。这些东西能一下子把大量的鱼聚过来抓到手里吃了,对鱼的资源破坏特别大,所以现在很多地方都明令禁止这么干了。第五点是如果误钓了保护动物该怎么处理。钓鱼的时候万一不小心钓到了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别的珍稀物种,咱们得赶紧停下动作并且照下面这样做合规的事儿:尽可能把鱼保住别让它死了;用手机拍个照或者录个像留作证据向当地渔业部门报个备;就在现场等着专业人员来处理指导你把鱼放回去。 随便把保护动物带回家、弄死或者扔掉都是违法的事。第六点是搞清楚违规要罚多少的阶梯体系。这次法律建了个更严厉的处罚阶梯体系:一般的违规比如用了禁用的钓具、在不该钓的地方或者时间里违规钓鱼等行为,就会被罚款、没收渔具和抓到的鱼。 加重处罚是对于在禁渔区禁渔期里去钓鱼的,或者用了多根竿子、探鱼器这类严重违规的行为,处罚力度会明显大很多。顶格处罚法律上特别强调了一点:要是带着或者用了电鱼、炸鱼、毒鱼这类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去搞破坏,最高可能会被罚款5万块钱。这次修订法律主要是为了加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钓友们要主动学习这些规定并且照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