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让上交2万压岁钱孩子不干了”

山东省济南市一家法院最近做出裁决,2月20日关于“妈妈让上交2万压岁钱孩子不干了”的话题在网络平台上引发热烈讨论。12岁的小王从长辈处获得了两万多元的压岁钱,妈妈要求他把钱交给自己保管,称这是人情往来的钱。小王认为这是长辈给自己的礼物,应该由自己保管和支配,于是母子俩发生了争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规定,“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归属受赠人所有。孩子只要接受了这笔钱就拥有了所有权。 就算父母离异了也无权分割孩子的压岁钱。根据民法规定,从出生起每个人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给胎儿留下的遗产和接受赠与等利益也受到法律保护。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不过未满八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自己的压岁钱,八岁以上的孩子在购买学习用品等情况下可以用压岁钱进行消费。 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不能用压岁钱支付网络游戏费用或给主播打赏。如果发现未成年人通过这种方式花了超出其年龄和智力范围的钱,监护人可以请求网络服务商返还这笔钱。 根据山东高法的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保管义务但无权随意处置或没收他们的财产。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之前父母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利益。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希望通过这起案件提醒大家要正确对待孩子的压岁钱并给予合理使用建议。这次案例由广州广播电视台报道并且通过央广网、爱济南客户端和大象新闻进行了广泛传播。 编辑赖胜负责整理此次报道审核工作由孙轶英完成校对由胡普甜完成最终由李文峰签发审批通过后才对外发布信息。